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802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卫生应急队伍1支,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培训3次,献血者艾滋病检测率100%,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全年更换健康知识和献血知识展板6期,2022年辖区内无血液安全事件发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提升卫生应急队伍水平,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逐年上升,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各项效益指标不明显,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主要为采供血单位,不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上级安排资金较少,投入的资金少,产出的效益不明显不突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实施项目进行优化完善,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2〕125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稳步提升血站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免费宣传健康素养知识,开展重点疾病和领域健康教育,注重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加强项目管理,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2〕125号)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求,结合2022年全市的采供血工作开展,重点提升血站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科普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将慢性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控为重点,注重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努力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收到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资金20,000.00元,用于支付伽美仪机采卫生耗材20,000.00元,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项目实施有监督、项目结束有评价,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流程,及时、规范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支付伽美仪机采卫生耗材20,000.00元,有效保障项目的实施,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提升卫生应急队伍水平,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发展。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部门自评结果,结合采供血各项工作任务,调整各项指标,使各项指标更切合实际,逐步完善项目自评程序和执行监督控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