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186295-8/20230921-00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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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参保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化管理所属社区工作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领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单位或社区经办人员证明等;

3.申领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4.参保人员死亡的,提供《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养老保险类)》。

5.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提供定居国护照;

6.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退费确认书》。

办理机构及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3.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81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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