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1-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申请
事项简述: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表》。
2. 《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月缴费工资确认表》。
3.申请一次性缴费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证。
4.依据法律文书一次性补缴的还需提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
办理机构及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反馈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2号窗口。
2.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81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