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1-0002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申请
事项简述: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出现失踪、疑似死亡、服刑、未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申请暂停发放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办理材料:
1.窗口办理:
(1)《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供养亲属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提供刑事处罚法律文书等司法部门证明材料。
2.线上办理:同上。
办理机构及地点:
1.窗口办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线上办理:
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办事时间:
1.窗口办理: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线上办理:全天。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1.窗口办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线上申报:原渠道查询。
3.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99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