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1-0002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终止申请
事项简述: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死亡或出现不符合领取抚恤金条件的其他情形时,用人单位申请终止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
办理材料:
1.窗口办理:
(1)《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供养亲属丧失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情形分别提供供养亲属就业或者参军、被收养、再婚等相应证明材料。
2.线上办理:同上。
办理机构及地点:
1.窗口办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线上办理:
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办事时间:
1.窗口办理: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线上办理:全天。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1.窗口办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线上申报:原渠道查询。
3.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99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