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1-001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待遇恢复申请
事项简述:被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其待遇暂停情形消失后,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恢复正常发放其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待遇。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表》。
2.因失踪、宣告死亡、未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待遇,提供本人已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资料。
3.因涉嫌犯罪或被刑事处罚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待遇的,提供有关的法律文书,如公安机关案件撤消通知、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书、法院判决书、不予追究政纪责任通知、社区校正通知书、释放证明书等材料。
4. 非本人申请恢复发放的,提供被暂停发放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及地点:
1.窗口办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1号窗口。
2.线上办理:
云南人社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yn.gov.cn/zwfw/portal-online/
咨询查询电话:0875-2160992
办事时间:
1. 窗口办理: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线上办理:全天。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1.窗口办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1号窗口。
2.线上申报:原渠道查询。
3.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099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