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518791-2-/2023-042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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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部门及所属二级各预算单位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

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

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

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

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

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

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

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

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10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比上年较少9人。主要原因:一是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退休5人,隶转到保山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人,调到政协保山市委员会1人。调到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1人,调到石林县文旅局执法支队1人,从龙陵县乡村振兴局调入1人,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调入1人;离退休死亡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保山市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年初年度预算安排。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分别对资产项目绩效三级指标建立评价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我单位支出绩效。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总收入24,432,713.33元,总支出24,432,713.33元,基本支出8,154,809.68元,占支出33.3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47171.91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924.1元;项目支出15,763,617.32元,占支出66.63%。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0000.00元,实际支出407943.1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213.12元,比上年增加184,423.76元,增加121.2%;公务接待费38730.00元,比上年增加7843.00元,增加25.3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保山市预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主要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内容。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具针对性地提高文化和旅游的工作能力和效率,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向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本单位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本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主管科室组成,首先,召开项目绩效自评布置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标准,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科室结合项目绩效预算中所提出的的指标制定所负责项目绩效自评指标,安排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由局机关财务室汇总上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职责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2.预算配置科学。通过从“三公经费”、重点支出、预算完成等方面科学配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保障了单位年度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执行财政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监督,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完成率100%,支出进度率10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2.预算管理规范。日常经费支出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市文化和旅游(本级)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专项工作绩效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文旅宣传片获评“第二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电视类三类优秀作品奖,持续在昆明长水机场投放保山形象广告,制作了保山传统村落电子导览地图,开展了“云南人游保山”“保山人游保山”“坐着动车游保山”等宣传活动和“5.19中国旅游日”“万名导游带你游云南”等主题直播活动15场次,推出了短途游、周边游、研学活动等文化旅游新产品;积极组织文旅企业参加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保山;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出“厅市合作宣传”模式,共同举办保山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推介大会、“七彩云南”保山腾冲旅游列车首发仪式、滇西旅游推介会等活动,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引导旅行社利用动车开通,开发市内旅游环线产品,推动动车旅游经济;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加大全市文化旅游特色资源产品宣传,进一步推动“引客入保”。全年接待旅游者总人次4037.32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73.11亿元,同比2021年分别增长41.32%和28.50%,同比2019年分别增长11.74%和6.96%,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2.15%和107.53%。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精准。年初单位预算收入支出仅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项目实际支出与年初支出计划存在一定差异,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因编制预算前瞻性不高,导致年中存在预算调整。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绩效评价水平不高,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没有全方位掌握,绩效评价水平有待进一提高。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编制。

2.完善单位内部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单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和年度绩效评价时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使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合力。

3.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提升预算编制与执行水平,二是加强部门绩效自评,结合部门预决算,加强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支出计划,支出明细的合规性,合理性,促进管理,提升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局机关各科室增强责任心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自评结果的及时运用。及时运用自评结果,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为明年的项目开展以及绩效达标做出示范。且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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