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3-0427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文物发展补助经费自评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文物保护单位1个、保山电子导览图的制作1个。
(2)质量指标:完成了仁寿门概念性规划设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山知名度显著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旅游游客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金绩效理念,针对绩效目标制定出相应的绩效管理措施,使每项工作都围绕绩效目标的要求开展。并将此次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使用和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保财教〔2022〕10号、共下达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文物发展补肋经费769400.00元,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769400.00元。支付方式为按照开展工作进度及时兑付到位。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本单位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本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主管科室组成,首先,召开项目绩效自评布置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标准,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科室结合项目绩效预算中所提出的的指标制定所负责项目绩效自评指标,安排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由局机关财务室汇总上报。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生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严格控制成本,质量基本达到了人民群众的要求,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
(五)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完成质量好,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对项目进度进行实时监测保证项目资金预算进度与财政要求一致,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