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3-042802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方案规定完成;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实施。
总体自评是:项目科学合理、管理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各项效益明显。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①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经我单位董事会研究决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文艺活动相关的费用,包含文艺节目的剧本创作编排费、音乐制作录制费、背景视频制作费等。截止2022年10月31日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②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使用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全部用于文艺活动相关的支出,经费主要支出为2022年创作、艺术提升加工文艺节目的剧本创作费、节目的音乐制作录制费、节目背景视频制作等。
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审核资金用途,从申请到实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办理。项目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并及时、规范的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①创作、艺术加工、编排制作、音乐制作录制等文艺节目8个,指标完成率100%;
②参加2022年“送戏下乡”演出、保山市创文巡演及其他展演活动不少于25余场,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做好文化文艺服务工作,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开展。创作编排制作了各类意识形态文艺作品,有红色文化题材歌曲联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现代京剧《智斗》;创文宣传题材小品《并非小题大作》、快板《喜迎党的二十大文明城市花盛开》、表演唱《众手浇开文明花》、《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歌伴舞《文明在哪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材歌伴舞《时代感》等文艺作品。并进行了2022年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创文巡演等具有影响力的展演,有力宣传了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为我市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起到了宣传保障作用。有效提升了群众文化素养、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水平,用文艺和文化活动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了文艺凝聚人心、引领社会思潮的重要作用。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指标完成率100%。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10%,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95%,指标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费不足,以目前的金额,无法完成更多的创作演出,无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二是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实施主体绩效自评意识和项目管理责任意识;二是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预算,避免追加和超预算问题,要注重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三是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长效机制,更加全面的申报绩效目标,充分量化绩效指标,优化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规范绩效自评组织实施。
2.建议:一是建议加大对于文化文艺工作的投入,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尽量为优秀的文化人才创设更好的条件。才能扎实开展完成全市重大文化艺术、对外宣传、推广、政府性、公益性、指令性演出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协调指导和培训的力度,适时开展对部门财政预算申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请专业人员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天籁公司“文艺活动及节目创作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下达10万元,下达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27号)。
2.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4月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文艺活动及节目创作经费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州市配套或自筹下达及到位情况
无州市配套或自筹资金。
4.项目实施主体或单位
保山天籁演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实施内容
剧本创作、编排、音乐制作及录音3个节目:快板《喜迎党的二十大文明城市花盛开》、小品《并非小题大作》、表演唱《众手浇开文明花》;创作编排、音乐制作录制4个节目:红歌联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现代京剧《智斗》、表演唱《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歌伴舞《时代感》;背景视频制作3个节目:《文明在哪里》、快板《喜迎党的二十大文明城市花盛开》、表演唱《众手浇开文明花》,并参加了市委宣传部2022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春节专场、清明节专场、端午节专场、重阳节专场、国庆专场演出活动及创文宣传巡演活动25场次,完成了2022年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政府性、公益性演出119场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主管局的安排,我公司及时开展了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市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司采取以下绩效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1)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保山市财政局关2022年度 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报告主管领导,召集负责项目相关的人员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
(2)先了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好绩效自评工作做知识储备。
2. 组织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专门成立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做好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至2022年10月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资金累计执行进度达到100%。无偏差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年初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指标完成率100%。无偏差情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意识。
2.制定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天籁演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2023年3月10日
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文艺活动及节目创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天籁演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R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创作、艺术加工、编排制作文艺节目 | ≧6个 | 8个 | 25 | ||||
数量指标 | 参加演出活动 | ≧20场 | 25场 | 25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 | ≧8%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90% | 95% | 10 | ||||
总分(100分) | 100 | 自评等级 | 优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