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23起,主要发生灾害为洪涝(12起)、风雹(9起)、地质灾害(1起)、地震灾害(1起),灾害涉及五县(市、区)73个乡镇(街道),共造成46.4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5人、紧急转移避险2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6797.77公顷(绝收面积3856.84公顷),房屋倒塌14间,严重受损25间,一般损坏752间,直接经济损失49266.16万元。灾情总体较去年同期偏轻,灾情主要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数、受灾农作物面积、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7.1%、66.7%、18%、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