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1-0928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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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暨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督导检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有效防范能源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督促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做好汛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生产平稳度汛,2021年4月20日至27日市能源局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一同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及能源领域在建工程督导检查。

督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对标检查”方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先后到腾冲市槟榔江流域、龙陵县龙江流域、施甸县姚关河三级电站、隆阳区雪山河电站、西南管道公司保山作业区、中缅油气管道澜沧江跨越段以及施甸县、昌宁县、隆阳区部分电力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督导组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思想上高度重视,千万不能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二是排查要到位。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能源项目施工现场隐患问题排查,做到杜绝走马观花。三是处置要到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发现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带病”生产运营,坚决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准备要到位。汛期必须要开展好防洪度汛、地质灾害等应急方案预案的修订并组织好演练,要结合企业实际,要可行可操作,要不留死角盲角,人人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五是防疫要到位。严格按照各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企业员工防疫知识教育和进厂人员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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