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1-0928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1-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洪度汛救灾减灾工作,落实反恐维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2021年6月10日至11日,市能源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开展安全生产及反恐维稳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反恐维稳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共发放专项检查表4份,反馈存在问题13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
针对当前能源安全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提出4点要求:一是在认识上要提高。今年重要时间节点较多,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务必确保安全;二是监督检查要到位。要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并及时反馈,严格闭环管理;三是应急演练要开展。要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同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处置能力;四是反恐意识要增强。要时刻绷紧反恐维稳这根弦,督促并配合企业开展宣传、检查,扎实做好反恐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