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1-1019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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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组织开展汛中安全生产暨反恐维稳综合检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能源领域汛期安全生产、防洪度汛及反恐防爆等安全风险,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市能源局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反恐办一同开展汛中安全生产及反恐维稳综合检查。

督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对标检查”方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先后到昌宁卡湾一级电站、芒黑河电站、龙陵勐梅河二级电站、龙陵油气管道分输站、中缅油气管道怒江跨越段、500KV兰城变、施甸中石油昆仑燃气末站、中缅油气管道澜沧江跨越段、隆阳梨澡河电站等地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共发放检查记录表7份,发现问题隐患20个,提出意见建议31条,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督导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反恐维稳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扛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大对新版《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确保部门、企业职工及周边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形成牢固安全生产合力。三是进一步排查整改。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四是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和维护,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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