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1-1214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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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保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的落实,党组书记、局长向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述法,其他干部职工在述职报告中有述法内容。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第8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党组成员杨生碧、移交安置军休科科长钟承明做了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福帮对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积极参加以“献礼建党100周年 贡献法治力量”为主题“三微”大赛,创作报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微视频1条。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年”贯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由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作法律法规、政策专题辅导,学习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政策规定、《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等内容。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过程规范、结果合法。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四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编制行政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服务指南。开展了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实行伤残等级评定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2项;实行居民户口簿、退役军人证或人民警察证、残疾军人证承诺制证明事项4项。 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转发了《“法律政策落实年”云南活动计划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并结合保山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照“法律政策落实年”重点任务清单和具体政策点清单,主动认领任务,加强与省退役军人厅对应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对接,加强对县(市、区)退役军人局的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各项法律政策的落实。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以“大培训”促进“大融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收集人民法院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裁定书》40份、《行政判决书》7份,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院庭审直播案例2个。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0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其中1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领取《云南省法制督察证》1人。目前,市退役军人局诗证人员为8人。
(三)推动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落实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限期答复制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增强执法检查效能。加强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持退役军人事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专业性。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2021年6月15日至24日,组织对五县(市、区)信访维稳和法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021年9月14日至30日,组织对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2021年11月23日至26日,组织对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县(市、区)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2021年,我局办理的30项行政确认事项,均没有发生未按时办结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军休管理、就业创业和帮扶援助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委编办网页上完成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同时在保山政务服务网公开本系统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好优抚各项政策,优待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以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优待。2021年,共办理行政给付14件,行政确认30件。
(五)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一是大力宣传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征文20余篇。征订《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等书籍300余本,发放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手中。与保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司法局、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保山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利用网站、公众号刊登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系列微视频和《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解答,设立宣传点现场解答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参加《保障法》有奖答题活动,推动《保障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万家。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机关、服务中心(站)对外窗口普法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单位、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20余次,做客直播间2次。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刊发“以案释法”4期、发布典型案例7个,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退役军人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凝心聚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到双脉村开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12月3日,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观看宪法知识宣传视频2个。四是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宣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进保山电视台“阳光政务”直播间,在线解答提问,全方位、多角度的讲好安置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关心关爱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统筹法治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在单位公共区域(含退役军人之家、走廊等)、简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中设置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创建和疫情防控等各类法律知识竞赛。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三是法制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进行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扎实做好法治教育工作。要拿出专门时间、组织专业力量抓好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方面,依托各类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进一步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