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979679X/2023080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8-04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案释法
(2023年第2期)
【基本案情】
青海省天峻县、刚察县烈士陵园内共埋葬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修建青藏铁路一期牺牲的原铁道兵烈士67位。受经济发展水平和高原设施维护难度所限,天骏县烈士陵园存在烈士墓保护范围不清晰、周围散落建筑和生活垃圾、墓碑刻录烈士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刚察县烈士陵园水泥地面风化严重、焚烧池无警示标志,有人员坠落风险,两处烈士陵园均无专门管护人员,杂草丛生。
【调查处理】
2020年11月,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宁铁检院)在履行职责中了解到,青藏铁路一期沿线以及烈士陵园可能存在牺牲的铁道兵烈士墓未标记生平、亲属无法辨识等问题,遂将该线索上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兰州铁检分院)。兰州铁检分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迅速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军铁检察协作、切实维护铁路运输领域军人权益专项行动”,将铁道兵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纳入监督重点,并共同指定西宁铁检院与西宁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宁军检院)对接办理,两院分别于2020年12月3日、2021年3月22日立案。为准确核实英烈信息,西宁铁检院、西宁军检院多次前往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兵十师)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向中铁二十局咸阳项目部健在的铁道兵老兵询问当时烈士牺牲和埋葬情况,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排摸,掌握了青海省内修建青藏铁路一期的铁道兵烈士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4日、2021年3月26日,西宁铁检院、西宁军检院分别向天峻县、刚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两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烈士设施保护管理职责,重新调整烈士陵园布局规划;加强烈士陵园环境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烈士信息,让每一位烈士都得到应有尊重和褒扬。
2021年3月29日、3月30日,兰州军铁两级检察机关分别在刚察县、天骏县联合召开检察听证会。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代表、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和当地藏族群众参加听证,各方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结合本地经济环境和民族风俗对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兰州军铁两级检察院在清明节前夕,与当地藏族群众共同开展铁道兵烈士祭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捍卫英烈荣光。
天峻县、刚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清理了革命烈士纪念碑及烈士墓周边杂草和垃圾,重新对墓碑进行了清洁和描红标识,在烈士墓周边种植了松柏绿植,在影响群众祭扫安全的焚烧池周边加设了醒目警戒线,天峻县烈士和群众墓分别管理规划、刚察县烈士陵园修缮方案得到当地政府批准,相关修缮资金已到位,烈士陵园改造和部分无名烈士生平资料完善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典型意义】
铁道兵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铁路大动脉建设中曾发挥重要作用。铁道兵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本案中的青藏铁路一期施工环境极其恶劣,铁道兵用血肉之躯全线贯通青藏铁路,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值得人民永远铭记和怀念。军铁检察机关依托跨行政区划一体化办案机制,将铁道兵英烈设施保护作为联合办案的发力点,督促行政机关对铁道兵英烈纪念设施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合力为铁道兵英烈被人民永远铭记、铁道兵精神世代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案释法6
刀靶水红色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刀靶水(以下简称刀靶水)是中央红军长征途中成功阻击敌人进犯、保卫遵义会议胜利召开的重要战斗遗址。但该遗址除立有两块标牌外,没有任何保护标识和设施。遗址内杂草丛生,作战堡垒墙体风化严重,严重破坏了战斗遗址整体风貌。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全长约1公里,除立有“遵义县重点文物保护点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牌子外,其余10余处红色遗址均未有保护标识。加之多数红色遗存旧址因产权归私人所有,随意拆除、改扩建行为时有发生。遗址年久失修,自然损毁十分严重,许多建筑破败不堪,甚至面临垮塌的危险。
【调查处理】
2020年初,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贵州省院)结合长征文化公园建设要求,对遵义革命老区红色遗址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刀靶水红色遗址损毁严重,于5月11日作为省院自办案件立案调查,成立了由检察长傅信平任主办检察官,贵州省院、遵义市检察院、播州区检察院共同参与的联合办案组,启动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履职情况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咨询文史专家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详细调查红军长征期间刀靶水红色遗址的范围、产权归属、居住使用、管理保护情况。经调查查明,当地党政部门虽然成立了刀靶水红色文物保护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但未投入足够资金加以保护,保护力度及保护意识不够。相关行政机关没有对刀靶水红色遗址依法设置保护标识,没有对受损的红色遗址进行修复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办案组多次组织遵义市、播州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对刀靶水红色遗址保护依法全面履职。办案组与省文旅厅召开磋商会,研究制定刀靶水红色文物保护方案,经督促,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文物重新安装了保护标识,在三道拐战斗遗址安装了刀靶水阻击战说明牌,19处文物点抢救性修复修缮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促成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红色资源纳入《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
结合本案办理的成功经验,贵州省院与贵州省文旅厅于2020年10月联合部署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的相关要求,更好地保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区文物。
【典型意义】
针对革命文物受损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和协同优势,通过一体化办案,加大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商,推动省、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对红色资源文化保护力度,促成地方立法和专项整治,发挥了公益诉讼职能在保护红色资源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了地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整体水平。
鸡罩山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川岛镇山咀鸡罩山的烈士墓是20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驻川岛某部队为执行国防建设等军事任务中牺牲的战士所设立。1986年部队撤离后,台山市川岛镇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曾申请将烈士资料及烈士墓移交地方管理,但因部队内部番号调整变更,且清理烈士信息资料涉及军地多个部门,移交管理事宜未有进展,涉案烈士墓地至今无人管理。
【调查处理】
2020年5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台山市院)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线索,院遂依托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广州军检院)成立办案组,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共同展开调查核实,查明鸡罩山约有散葬墓碑50座,无名无碑烈士墓冢20座,墓地已被杂草淹没,碑体破损、碑文模糊难认、墓冢遗骨坛部分损毁。地方政府仅存一份烈士墓资料,简单记载了36名烈士的姓名、部队编号等,尚有部分烈士信息不全、身份不明。军地联合办案组认为,该散葬烈士墓管理不到位、烈士身份信息缺失,有损英烈尊严与荣光。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军地检察机关明确了各自调查分工,由广州军检院查找烈士原属部队的后续管理单位,整理收集烈士身份信息,沟通移交地方管理事宜等;台山市院与职能部门研商烈士墓整改修缮事宜。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广州军检院和台山市院于2020年7月30日联合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分区、台山市人武部、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相关镇政府召开台山市散葬烈士墓公益诉讼案推进会,军分区向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了相关烈士资料,共同商讨了研究整改方案。与会单位成立鸡罩山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散葬烈士墓资料收集、环境整治、道路修建、墓地建设、设施配套等工作。
目前,烈士墓园原地修缮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已查明46名烈士的信息资料,其余无名烈士的信息仍在进一步核查中。相关部门已为烈士逐一制作新墓碑,并修建墓地道路、烈士纪念碑、事迹介绍牌及拜祭平台等配套设施,便于烈士家属及群众瞻仰凭吊。下一步,地方政府将深入挖掘英雄烈士的革命事迹,将鸡罩山散葬烈士墓园打造成为台山市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让英雄烈士形象更加丰满,让红色基因永不褪色、代代相传。
【典型意义】
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峥嵘岁月,留下姓名的英雄被人民永久铭记,但无名英烈也不应被遗忘。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寻查无名烈士身份信息、完善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氛围。军地检察机关优化办案协作模式,共同推动完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的军地协作管理保护机制,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军地力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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