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979679X/20240111-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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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传达学习、领学宣讲、动员部署,阐释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局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系统谋划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2023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学习党的二十大 踔砺奋进新征程”读书分享活动8期。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做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学习辅导。

(三)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提高法治建设工作优先级,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2023年,党组会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印发了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四)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开展述法活动,组织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进行了述法;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推动法律政策落实,有力推动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坚决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将退役军人优势特长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广“兵支书”经验做法,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多措并举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帮扶。深入开展“蹲点抓落实”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各位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组成多个调研组,上下联动赴县(市、区)调研,全面检视政策落实情况,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推动法律政策落实落地。

(二)全面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联合宣传等部门评选出2023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9名,提名奖4名,保山市推送的1名同志分别被授予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和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称号,1名同志获评云南省“最美拥军人物”。全市92名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年度安置任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新增退役军人就业529名,保山市退役军人学院在保山技师学院挂牌成立。积极推动市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全市1个烈士陵园评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4个烈士陵园评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加强《云南省英雄烈士及纪念设施大典》保山卷文稿编撰,收录烈士纪念设施词条5条、烈士词条666条。定向为退役士大学生提供公务员岗位2个、事业岗位16个,推动协调驻保部队随军家属调动1人、定向招考随军家属事业岗位就业6人、子女入学64人。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平台推广应用,按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保障医疗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开展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和健康体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裁量权制定和管理工作,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4项、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5项、行政给付裁量权基准13项、其他行政职权裁量权基准15项,组织开展了行政裁量权基准业务培训。制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行政检查程序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程序。

(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共集中学法13次。举办信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2期,培训80人次。选送20余名干部职工到浙江大学、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证制度。10名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工作,考试合格9人、通过率90%(通过率要求达75%以上),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21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证,全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消除了执法隐患。

(五)推进以案释法制度。刊发“以案释法”3期,刊登典型案例7个、法律援助案例6个,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六)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保山科思达农业有限公司上诉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保山城投农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案》法院庭审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退役军人工作,及时公开和解读政策信息。全年公开信息350条,其中政务网站公开48条,微信公众号302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8件。及时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和决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八)强化执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列入2023年监督计划,并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五县(市、区)开展了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落情况调研检查。参加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联聘联用,法律顾问共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14起。2023年,共办理伤残等级评定7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给付1件、伤残抚恤关系接收18件,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开展“普法强项补短板”活动。结合各种主题宣传,延伸法制宣传扩展面,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日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间谍法》等,提高法律宣传的服务性。组织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一周年宣传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乡村行”活动4次。

(二)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学习活动,印制《退役军人保障法》口袋书1500本、《英雄烈士保护法》口袋书1500本、宣传折页3000份,刊播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微动漫40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机关、服务中心(站)对外窗口普法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单位、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清明祭英烈、“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退役军人返乡季,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三)开展普法宣传进军营、进校园活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系列活动,利用退役军人学院成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时机和场合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联合云南启迪军创(保山启迪K栈众创空间)、保山力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为驻保部队官兵解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协调1名律师为武警保山支队进行宪法基本内容授课、现场解答相关涉法维权问题。

四、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体系。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5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76个,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提供了重要窗口渠道,为密切军政军民联系和服务退役军人搭建了新的连心桥。2023年,全市共接待退役军人法律咨询70人次。

(二)做好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工作。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共召开座谈会700余场次,全市共投入资金270余万元,走访慰问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发放资金或物资帮扶38人,提供就业帮扶38人,发放“健康防疫包”351个。开展了为退役军人送春联、送年画、送慰问信等活动。积极为困难退役军人及各类困难优抚对象申报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救急解难关爱帮扶项目,共获批关爱基金项目资金11.15万元,关爱帮扶115人。1名退役军人子女受“情暖老兵·子女助学”项目活动资助5000元。

(三)依法化解矛盾问题。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建立信访事项办结质量抽查机制。畅通信、访、网、电等多种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全市退役军人群体持续稳定。

2023年,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还需要更加便捷可及、优质高效,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理解政策、执行政策、宣传政策的能力水平还需提高,部分退役军人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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