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19-0629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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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梨花路、新桥路、16米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龚家庄2012年公租房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994套,配套建设梨花路、新桥路、16米路三条与小区相连的市政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人行道、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等,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总长1265.6米,预算总投资3800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1827)下达隆阳区龚家庄2012年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80万元,因该项目配套市政道路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站实施,故拨付到我局,专项用于配套市政道路建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为该项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1025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1827)下达资金580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129日,项目资金支付400万元,剩余180万元将在审计决算后尽快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梨花路453米,宽40米;新桥路长550.5米,宽25米;16米路长262.1米,宽16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三条道路的建设完成解决了龚家庄公租房住户入住和出行问题,改善市容环境,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抽查,100人中随机抽样10人,满意度达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对该项目评价得分为96.9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取得的评价良好。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于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年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各项指标如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

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

在全面认真梳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现我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未严格定期轮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定期轮岗,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持续稳步建立完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完善。

由于实施绩效评价时间不长,未能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未形成部门与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建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林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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