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2-0713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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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补助经费项目自评报告

附件3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补助经费项目预算数686万元,实际执行数686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完成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检测费收入完成率100%,完成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方责任主体满意度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立项目的:当好政府监管工程质量安全及检测质量的有力助手,以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人民满意工程意识,全站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完成预期工作计划和各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任务。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目标任务,履行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能职责: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市直监管项目消防验收工作、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及市直监管的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项目的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保障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非税收入,本单位积极组织非税收入,2021年全年目标检测费收入1300万元,实际上缴国库1741万元,及时超额的保证项目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总额686万元,实际执行686万元,主要投向商品服务支出679万元和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7万元,高质量圆满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补助经费项目预算数686万元,实际执行数686万元,执行率100%。比上年实际执行数183万元增加503万元,本年主要用于支付商品服务支出679万元和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7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日常检查覆盖率100%。2021年对所监管项目日常检查全覆盖。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检测费收入完成率100%,2021年目标检测费收入1300万元,实际上缴国库1741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方责任主体满意度100%。监管项目所涉及的五方责任主体对我们的监督工作非常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站严格按照财政的相关要求稳步展开绩效评价,并积极探索单位整体支出评价进行模式,评价结束后,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总结,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管理,逐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工作理念。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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