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2-0713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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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数字化综合调查评估及智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数字化综合调查评估及智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

《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保山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报》提出我市管网普查工作滞后,排水管网底数不清,应对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系统深入排查,规范、标准建立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及动态更新机制。为开展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调查,建立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建立和完成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经跟市政府报告,同意实施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数字化综合调查评估及智慧排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约5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700万元,二期工程2300万元,三期工程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0%,地方政府出资20%,专业管线单位出资3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21年2月下达保财建〔2021〕4号指标文件,资金8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支付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数字化综合调查评估及智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2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按要求及时兑付保山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数字化综合调查评估及智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编制费20万元。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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