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0713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达172户,其中,二级资质2户,叁级资质12户,四级资质102户,暂定资质56户。全年预计完成房地产业投资203.48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达181.14万平方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续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激励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增创利税产值。全市资质建筑业企业达223户,具备总包资质企业180多家,专业承包企业40余家,其中(一级企业4家,二级企业72家,三级企业147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50号)文件要求及市政府指示,拟初步获得奖励资金1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2月,保山市财政局下发保财农〔2020〕136号指标文件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农〔2021〕165号,实际下达资金4.5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奖励资金4.54万元,实际使用4.54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展,努力推进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相关企业入驻保山。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满意度指标:年初绩效目标外来投资企业对投促工作满意度≧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预期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