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2-071301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21年停车泊位费自评报告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停车泊位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改善交通状况,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我公司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保山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授权协议书内容,对保山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区160平方公里内现状及规划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现状及规划市政公共停车场及大型车辆停车场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目前中心城市共有临时占道停车泊位6087个,实施泊位运营管理2179个左右为更好的管理好中心城区的停车泊位,构建一个便捷高效、智慧安全、环保有序、收益共赢的停车环境,公司投资4000余万元对中心城区进行6000个停车泊位的建设及智慧化改造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改造泊位2277个,对建设路、兰城路、太保南路 3 条路段的 672 个停车泊位进行高位视频建设,对人民路、汇仁路、金山路等路段的1605个泊位进行地磁车辆检测器建设,建设交通诱导屏14块及数据中心,2021630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20221031日建设完成3723个智慧化泊位改造建设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收集考核数据、资料,在根据要求组织自评,及时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拿出解决方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全年到位资金187.38万元,执行率100%,保证了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全年拨付停车泊位运营及建设经费187.38万元,保证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正常运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在保山建投昌源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专项管理支付资金,确保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效益。

项目按照《保山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协议内容要求,全年需要完成路内停车运营管理收入187.38万元,通过公司全体员工和领导的努力,全年完成路内停车运营管理收入187.38万元圆满完成运营管理任务。

2.运营管理

1)停车收费。

项目严格按照隆阳区发展改革局下发的隆发改价格[2021]104号文件执行,严格按照收费制度,无违规收费。

2)服务质量。

严格落实协议约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2021年接到各类投诉18起,其中服务质量投诉6起,服务基本得到客户的认可。服务上仍在存在一定的问题,存在原因一是由于现部分收费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由于部分车主对收费管理工作不认可,存在抵触行为。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智慧化建设,做好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设施维护。

及时更新维护路内停车泊位设施,对泊位线模糊、不清晰的路段进行修复,补画,无任何停车泊位设施损坏。

4)应急处置。

  按照协议约定做好路内停车泊位管理的应急处置准备,并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的相关防疫措施。

5)成本控制。

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规定,按时支付收费管理人员工资,做好资金的合理使用,无明显超规模支出,确保公司的持续运营。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全年接到各类意见投诉18起,回复率100%,并都得到了客户的满意认可,回复满意度100%路内停车运营的有效管理改善了中心城区的停车环境,保证群众出行便捷,提高居民人居环境。促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圆满完成2021年的绩效目标,缓解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工作资金压力,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路内停车泊位运营管理得于正常运营,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绩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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