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2-071302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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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保山市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还本付息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适应新的融资形式,保山市积极研究新政策,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紧抓机遇、积极争取,于2019823日我市成功发行保山市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专项债券2.2亿元,2019920日开始兑付房屋征收补偿费。项目总投资27532.4万元,拆迁户数159户,拆迁面积55622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2021年保山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局专项债资金、前期费和棚户区改造资金778.4万元,用于该项目房屋补偿费兑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付和专项债利息归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4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为该项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21250号)下达资本金730.4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新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保财预〔2019184号)下达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2021年结余345.524759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河图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费的通知》(保财预〔2021150号)下达前期费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支付保山市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778.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出20207月—20216月周期专项债利息730.4万元,实际730.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对本区域发展及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协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被征迁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满意度均比较高,达到了90%以上对于群众信访,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处置,及时给予信访群众回复。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对该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

在全面认真梳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现我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未严格定期轮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定期轮岗,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持续稳步建立完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完善。

由于实施绩效评价时间不长,未能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未形成部门与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建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林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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