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2-071302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21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21〕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1〕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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