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725-00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3年3月7日
项目名称 | 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排水设施补短板工程 | ||||||||
主管部门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R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R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300 | 300 | 1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XX分) | 数量指标 | 支持排水防涝补短板城市 | 1 | 1 | 10 | ||||
质量指标 | 中央资金支持的城市易涝区段消除比率指标值 | ≥50% | 70% | 10 | |||||
时效指标 | 易涝区段任务完成时间指标值 | 2023年12月 | 2023年11月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开工率指标值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XX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指标值 | ≥8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指标值 | 10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XX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 | ≥80% | 82% | 16 | ||||
…… | |||||||||
总分(100分) | 96 | 自评等级 | 合格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不存在,目标已如期完成。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一是加快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展,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核算工程量,近期计划完成200万元资金支付。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根据现场实施情况,调整优化施工组织,克服现场施工困难,加快完成大堡子泄洪渠疏通及泵站基础开挖。三是加快设备采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选型,尽快完成水泵、控制柜等设备采购。四是倒排工期,按照2023年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的计划,分节点倒排工期,力争按照时限完成。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排水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6。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支持排水防涝补短板城市指标值1个,实际1个。
(2)质量指标。中央资金支持的城市易涝区段消除比率指标值≥50%,实际70%。
(3)时效指标。计划完成政治的易涝区段任务完成时间指标值2023年12月,实际2023年11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城市排涝水平显著提高,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80%,实际82%。
4.过程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指标值≥80%,实际20%;“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100%;投资支付率指标值≥50%,实际90%;总投资完成率指标值≥50%,实际60%;项目开工率指标值100%,实际100%;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指标值0,实际0;审计、督查、巡视等支出问题项目比例0,实际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属灾后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类项目,纯公益性,只能靠财政配给。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原计划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纪要》(保政会纪2020年第26期)精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配套列支,但近三年(2019—2022)保山中心城市无实质成交土地出让,对应的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也一直未落实。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快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展,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核算工程量,近期计划完成200万元资金支付。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根据现场实施情况,调整优化施工组织,克服现场施工困难,加快完成大堡子泄洪渠疏通及泵站基础开挖。三是加快设备采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选型,尽快完成水泵、控制柜等设备采购。四是倒排工期,按照2023年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的计划,分节点倒排工期,力争按照时限完成。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排水设施建设政策导向,根据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为推动解决内涝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谋划了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片区排水设施补短板工程,并启动了项目各前期工作。在省市发改部门支持下,项目获得2022年第二批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891万元补助支持。项目总投资3245.54万元。项目于2022年9月以EPC模式招标,云南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腾冲路(博文路-汇仁路)、归汉路(保岫东路-汇仁路)2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建设DN300—DN2000排水管道9.64公里、雨水检查井286座、单篦雨水口98个、双篦雨水口166个、3座泵站。2022年7月4日,市财政局以保财建﹝2022﹞71号文下达了资金预算891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300万元。因项目未完工,结转资金将在2023年继续使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成工作专班,从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出发,着眼着手于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受理—交办—落实—审定—信息公开—上报的流程,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同上。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同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有关绩效自评结果将及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成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相关情况。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