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30725-00025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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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质监站)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填报日期:202346

单位名称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基本支出总额

354.31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771.05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125.36

1125.36

100%

20

年度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

收入实现率

1125.36

1125.36

3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25分)

经济效益指标

检测率

100%

100%

25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五方责任主体满意度

100%

100%

23

……





总分(100

98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评价只是手段,运用才是目的,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我站将继续加大对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的监督力度,对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总结,持续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管理,逐渐实现以结果为导向控制预算投入,持续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工作理念。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4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市直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工作。市直监管项目消防验收工作。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及市直监管的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项目的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38号)要求,我站事业编制共22名,其中包括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2名(副科级)。

3、人员情况。

编制总数22名,年末实有人数2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8名。

退休人员4名,遗属补助人员2名,长期聘用人员22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目标考核类指标,主要考核预算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

2、投入考核类指标,主要指考核管理工作中所占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投入控制。

3、运作过程考核类指标,主要指考核预算资金运作和管理的规范性。

4、产出考核类指标,主要指考核管理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

5、效益考核类指标,主要指考核管理工作中职责履行的社会效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11,254,016.90元,上年收入9,986,510.14元,比上年增加1,267,506.76元,幅为12.69%。主要由于由于委托检测项目已到结算期,安排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本年支出:11,253,547.84元,上年支出10,026,510.14元,比上年增加1,227,037.70元,12.24%。其中:基本支出本年度3,543,090.56元,上年度3,169,668.07元,比上年增加373,422.49元。人员经费增加377,100.96由于去世2人,遗属增加1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公用经费减少3,678.47,由于办公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相应减少。

项目支出7,710,457.28元,上年6,856,842.07元,比上年增加853,615.21元,由于委托检测项目已到结算期,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我站领导及其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其他业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严格管控,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

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算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进一步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预算法》和《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站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情况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2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

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期的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预算资金的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预算的有效执行,使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消防验收工作等各项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我站在云南省住建厅、保山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督、严谨务实、热情服务、清正廉洁”的原则,以市直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验收、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人民满意工程意识。

1、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定党员“四个自信”。

(2)推进组织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升政治执行力 。

(3)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担当尽责高素质队伍。

(4)坚持深度融合汇聚奋斗强大动能。

(5)坚持系统观念,应用“互联网+党建”,推动党建现代化。

2、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市直监管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监督情况:截止2022年12月22日,我站监督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总数63项、182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269.12万平方米,其中自年初累计新开工工程总数25项、106个单位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76.11万平方米;本年度竣工工程总数29项、169个单位工程,其中市政工程总长度4557.7米,市政绿化面积93638.16㎡、房屋总建筑面积138.02万平方米;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总数30项、144个单位工程,其中:市政工程总长度4535.7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49.71万平方米。

(2)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的提升。

(3)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季度巡查:通过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到位,有效的防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食物中毒防控、暑期学生防溺水等方面的综合检查。开展“质量月”活动、扬尘治理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汛期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消除安全隐患。

3、消防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站优化制定《关于建设单位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及内容》并发布在“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信息发布栏目中,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开展消防验收工作。

4、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情况: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独立的市政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加气站及市政燃气管网、燃气储配站、气化站、灌装站等)项目由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中心城市(含工贸园区)其他管网和庭院管网工程由负责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单位一同受理。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从绩效自评情况看:(一)我站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部门职责的;(二)预算执行真实有效,预算调整和执行进度符合财政规定;(三)年度预算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四)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和检测工作,更好的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建筑产业发展的重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承担起在建设质量强市中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职责,当好了政府监管工程质量的有力助手。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明确,在职人员数和编制数相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3辆车公务运行维护费45,461.57元比上年8,097.76增加37,363.81元,比预算50,000.00元节省4,538.43元;接待费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及公车购置费。

投入通过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分析自评,无重点支出安排,总分15分,自评1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加强资产管理和三公经费的控制,不断完善管理过程,保证预算的执行力度和单位资产安全。

过程30分。通过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分析评价,自评3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加强管理,积极组织检测费收入,确保各项监督检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产出30分。通过职责履行中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各项指标全部完成,自评得分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履职效益最大化。

效果25分。通过履职效益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分析,自评得24分。

2022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面完成了市委政府、上级部门和市住建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工作,更好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政府监管工程质量的有力助手,为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服务对象和五方责任主体都给予我们极好的评价,整体评价自评得分98。(详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站严格按照财政的相关要求稳步展开绩效评价,并积极探索单位整体支出评价进行模式。评价结束后,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总结,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管理,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工作理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为绩效自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了相关制度,为实施绩效评价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开展“制度、流程、责任、落实”内控管理提升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项规定、流程得以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把格局放大,非税收入屡创新高,全年上缴非税收入2288万元,以制度流程建设为基础,狠抓落实,使内控渗透到每一个人的思想深处,使内控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在保证收费的同时,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在业务提高的同时,重视风险防范很内控建设。三是结合单位管理工作和职能职责,初步建立了部门绩效目标体系及指标体系,为实施绩效自评提供了依据标准。四是加大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的监督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建议:抓好绩效评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建立绩效评价的

长效机制。



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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