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1-060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保山市2021年农村能源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保山市2021年农村能源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2021年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能源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治理、经验推广、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访谈、知识普及和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农村能源领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加强专题学习宣传。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増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启动。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观看应急管理部“主播走线”网络直播,参与“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线上活动以及“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和“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或在6月初,通过组织安全学习、公开安全承诺、发出安全倡议、悬挂横幅标语、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各地报刊、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移动短信、分众传媒等平台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切实组织培训或指导沼气工程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沼气工程安全生产监控技术规范》、《沼气工程技术参数》、《沼气工程规模分类》和《户用沼气池密封涂料》等标准规范、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总结经验做法,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紧密结合《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同各类新闻媒体联动,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可以复制的长效机制制度。积极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安全生产专栏投稿,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农村能源行业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宣传。
2.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季节和高风险时段等“三重一高”关键点,集中开展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农业生产沼肥施用高峰期、沼气项目建设集中期、秸秆能源化工程施工期、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3.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力度,通过开展培训、自查检查、应急演练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业主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研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化,隐患排查、风险点分析,常态化、规范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及“警示教育周”活动
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认真组织“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乡镇广场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普及农村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利用现有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周密组织。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要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尤其是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农村能源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对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单位要及时统计活动情况并向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于每周一(6月7、14、21、28日)报送活动情况,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等,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农村能源工作站报送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李超,工作电话:15198774386,电子邮箱:bsny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