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645-5/20230726-00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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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 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等四个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品”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保山市关于鼓励引导农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保山市关于加快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聚焦特色农业强市建设,充分挖掘农业资源优势,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一村一品”建设,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水平。要锚定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狠抓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全市农业现代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30 日

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强化乡村振兴产业支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土特产”文章,以市场为导向,以增效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着力推进重点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的产业闭环,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优势特色。统筹考虑县域内资源禀赋、产业规模、市场品牌等方面优势,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兼顾其他产业,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全环节升级、全价值提升、全产业融合,推动产业全链条升级。

坚持遵循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重点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好的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推行绿色引领。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主导产业发展全过程,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路,加快重点特色产业培育,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资源链,引进培育核心关键人才,建立“产学研用”创新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

坚持促进联农带农。推动种养业前后端延伸、上下游拓展,挖掘农业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等多元价值,加速农业价值链向中高端跃升,健全联农带农新机制,持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发展目标

聚焦隆阳咖啡、施甸种业、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红茶等重点特色产业,盯紧产业链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关键弱项,实施一二三产业重点环节延链补链壮链强链工程,立足“土”字,基于一方水土、开发乡土资源;体现“特”,突出地域特点、体现当地风情;形成“产”,真正建成产业、形成集群。

产业梯度转移是个趋势,各地发展特色产业时要抓住这个机遇,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真正建成产业、形成集群。大力推进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兼顾其他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一批年产值上亿元的农业“链主”企业,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典型县,发展一批在全省起带头作用的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重点链。把小农户引入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大格局,推动保山由特色产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迈进。到 2025 年,咖啡、茶叶、中药材全产业链产值突破 100亿元,石斛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较 2022 年增长 20%以上,施甸种业全产业链产值增长超过 10%,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增加到 3:1。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规模化发展第一车间。严格监控流转土地的用途和规模,提高基地规模化生产能力和规模经营水平,构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一是夯实种业基础。开展新品种选育、良种试验示范等科研联合攻关,加强与院士专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资源备份和种源扩繁,推进建设施甸县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保山小粒咖啡、腾冲道地中药材、龙陵石斛、保山猪、腾冲槟榔江水牛等一批科研基地和制种基地。二是强化种植标准。开展特色产业的标准化规范技术规程的制定、培训和推广,提质增效特色产业。提升改造优质保山小粒咖啡品种、道地中药材等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规范龙陵县野生石斛原生境分布区、昌宁县红茶古茶资源、隆阳区咖啡大树等一批保护利用基地,发展规划林下咖啡、荒坡咖啡、林下中药材等一批示范推广基地。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实现产业链全程绿色化发展。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开展专用标志和溯源标志“二合一”使用,力争绿色、有机面积年均增长 10%以上,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 12 个以上。提升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能力和水平建设,打造标准化“第一车间”“原料车间”。

(二)聚焦专业化发展综合加工园。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校合作,发挥驻地科研单位优势,紧盯农业科技前沿,聚焦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系统集成,强化农业科技装备,一是提升初加工品质。围绕种质资源、品种选育、生态种植、初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中的关键环节,支持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设施设备的新建及改造。二是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引导企业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非食用加工产品,支持企业新建或改造咖啡精深加工生产线。三是强化产业链延伸。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拓展综合加工能力。四是构建产业聚集区。打造产业集群,形成加工专业化、产品精品化、产业集群化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保山咖啡加工园区、腾药产业园、龙陵石斛产业园、昌宁红茶产业园建设,提升改造一批咖啡、茶叶、中药材加工生产线,咖啡、茶叶精深加工比例提高至 60%、85%。

(三)聚焦高尖化培育人才队伍。一是培育人才队伍。制定产业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构建人才培养平台,引进高端人才落户,保山依托科研院所和专业培训机构,培养掌握关键技术的专业型人才及培训掌握种植、加工、营销等各环节技术的实用性人才。二是搭建科企平台。邀请国内外行业专家、业界精英人士到保山交流学习,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组建产业专家团队或专家顾问组,构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专家、科研团队,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图谱,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到 2025 年,研究集成新技术 8 项以上,示范推广 80 个新品种,40 项农业实用技术,建立 30 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四)聚焦组织化牢固主体联结。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村党组织、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聚集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构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坚持内强外引,扶持壮大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本土企业,精准筛选引进一批国内知名、行业领军的龙头企业落户保山,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引、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企业通过“万企帮万村” “资源入集体”“基地连农户”等方式建立联合经营体系。依托“耕耘者”“头雁”项目等加强对青年农场主的培养和创业支持。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30 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80 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1000 个以上。各县(市、区)立足主导产业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 10 个、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 1 个。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把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五)聚焦品牌化构建市场体系。一是打通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分销能力,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骨干冷链物流、直销配送、电商交易等集中流通中心。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餐饮门店”等供应模式,创新发展农商直供、预制菜肴、商超专柜、在线销售等新业态,构建采购、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加快保山冷链物流产业园、隆阳区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柯卡冷链物流中心等物流中心建设。二是打造品牌体系。深挖产品特色,培育“中咖”“极斛”“昌宁红”等一批品质高、叫得响、卖得好的“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打造“腾药”“高黎贡山”“比顿”等一批知名度广、公信力强、品牌信任度高的企业品牌;塑强“一座保山”“隆阳山耕”“云上昌宁”等一批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强化商标品牌意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品牌公信力。三是构建营销体系。精准定位目标市场和消费群体,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营销模式,通过举办和参加论坛、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利用线下门店、机场、高铁、城市标志物等平台,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溢价能力。龙陵县举办石斛论坛、石斛美食节等节庆活动,完成“县花上树”项目,“县花”品牌宣传、设计;昌宁县设立“昌宁红茶·澜沧江(湄公河)发展论坛”,规划建设昌宁红茶交易市场和茶博馆,打造滇西红茶集散中心。

(六)聚焦系统化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整合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农业产业资源,把握好“乡土味”打好发展“差异牌”,进一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为契机,大力探索农文旅、产加销融合发展模式,畅通城乡双向循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特色产业和边疆民族优势,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多双边农业合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对外合作关系,培育跨国农业企业,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创新发展农业服务贸易,深化农业对外交流合作。隆阳区打造一批看得到咖啡园、触得到咖啡加工、喝得到精品咖啡、听得到咖啡故事、体验得到咖啡文化的精品咖啡庄园;腾冲市建设休闲养生、温泉康养、中医保健等特色医疗康养服务基地;龙陵县延伸“石斛+文化”“石斛+旅游”“石斛+康养”等产业链,发展石斛花卉庭院经济;昌宁县鼓励龙头企业在二线城市以上通过开设专卖店、加盟等方式,开设“昌宁红茶铺子”100 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合理规划,有序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保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动态管理,每季度召开 1 次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调度会、半年召开 1 次现场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强化服指导,争取各级对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部署配齐工作组,召开会议,组建工作专班、专家团队,科学编制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好实施。方案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试行动态管理,按照“自查自评、专家评估、综合评价”的程序,每年动态考核评价 1次。

(二)强化要素保障。一要强化土地保障。搭建土地要素对接平台,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产业科学规划安排一批、园区整合供应一批、增减挂钩支持一批、存量用地挖潜一批、设施农用地保障一批,解决好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用地问题。二要筑牢项目支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将现有农业产业项目与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一批“庭院经济”主体、“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孵化一批产业创业园、研究院、实训基地,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开展创业创新。创新项目运营管理模式,强化行政引导、政策支持和差异化发展,构建“龙头企业驱动、配套企业带动、产业集群联动、服务部门推动”的发展模式。

(三)畅通资金渠道。建立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库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坚持权责匹配的原则,由县级统筹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重点特色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高效地管好用好财政补助资金,保障资金绩效。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金融、社会资金等整合投入力度,通过争取上级投资、整合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引进社会资本等办法,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开发产业保险险种,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产业链信贷服务;开展专项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

支持开展供应链金融,引导龙头企业为全产业链上的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和增信服务。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借助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发展重点特色产业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及成功经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建立联合招商工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突出产业招商、精准招商、项目招商,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品”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建设,充分发挥“一村一品”在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重点特色产业,突出优势特色,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新增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一批,不断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专业村镇,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产区和产业带。

(二)目标任务。到 2025 年,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达到 300 个以上,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村镇达到 70 个以上。每年新建 25 个以上专业村(镇)、认定 20 个以上市级示范村镇、创建 1个全国示范村(镇),持续巩固提升现有 220 个专业村(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紧跟重点特色产业发展,聚焦主导产业,提升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品牌化水平,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乡(镇)、村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市场供需等因素,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农民自愿。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引导的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发展“一村一品”的积极性。

——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要求,积极发展优质、安全、高效的农产品,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业和产品。

——坚持联农带农。发挥基层党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作用,积极探索联农带农富农新机制、新模式,让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一村一品”带来的增值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村镇受益。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围绕蔬菜、茶叶、咖啡、中药材、生猪、肉牛等 12+N 项农业产业,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发挥专业大户和专业村辐射带动作用,集中利用生产要素,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形成一批主导产品突出、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显著的优势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粮食产业、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传统手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大力发展加工、储藏、包装、运输等相关产业,构建结构优化、产业延伸、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建成一批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的种养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农特产品,壮大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一批资源组合、互助互利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扶持一批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的农村专业大户。

(二)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根据乡(镇)、村实际情况,拓展“一村一品”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加工,推动农产品从种养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副产物利用无害化。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农村产业绿色发展的生态链、产业链、价值链,做优做绿第一产业、做实做强第二产业、做精做活第三产业。借力电子商务、“互联网+农业”等新兴业态,助推“一村一品”快速发展,打造“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村镇打造各具特色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专业村,推动农村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充满激情的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创业,积极参与“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创建。落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一村一品”示范建设,优先支持参与“一村一品”建设的农业企业申报成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每年认定 10 个以上市级龙头企业、5 个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比较突出乡(镇)。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作坊+专业大户+农户”等模式,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村一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示范创建力度,评选认定和申报推荐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四)加强特色品牌建设。积极对精而特的“一村一品”推荐到 CCTV7 等中央、省级媒体公益宣传平台。市、县两级媒体要全力支持“一村一品”创建,每年持续组织开展系列公益宣传活动,助力品牌打造。乡、村两级要加强技术培训。市场监管、质检机构要积极支持“一村一品”产业产品质量标准。市内有关平台主体要充分利用“一座保山”“隆阳乡耕”“施韵甸美”“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一村一品”品牌建设,努力扩大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健全助农增收机制。“一村一品”示范村至少要有 1 个规范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占村常住农户的 20%以上。“一村一品”示范乡(镇)要有 1 个以上农业企业,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占镇常住农户的 20%以上。健全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扶持上规模、强带动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联结,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一村一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 1 次调度会,每半年召开 1 次现场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措施,统筹各类资源,指导支持好县级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一村一品” 发展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管、落得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每年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 50%,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一村一品”建设。

(三)精心组织申报。每年建立一批专业村镇目录,严格按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和认定条件,做好申报认定工作,对创建效果明显的村镇,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四)实行动态监管。对进入市级“一村一品”名录库的专业村镇实行“一年一监测一录入”制度,通过实地查看、指标数据的审核,主导产业不明显、带动能力弱的专业村镇当年不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名录库,待发展成熟后次年方可按要求录入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名录库。被认定为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不参与专业村镇的“一年一监测一录入”工作,则按《保山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执行。保山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行 3 年一次的动态监测,监测不达标的,按认定监测管理程序,将取消其保山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资格。

(五)加大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一批典型村镇,集中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媒体,宣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成效和鲜活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县(市、区)要做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创建总结工作,每季度末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每年末推送 2 个以上典型案例。

保山市关于鼓励引导农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农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和引导农户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与特色主导产业相协调,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聚焦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聚焦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特加工、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和生产生活服务六项特色产业,选准发展主导产业,提升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发展庭院经济,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发展。

坚持发展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

坚持发展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

坚持农户自愿发展。充分调动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引导农民利用庭院空地发展庭院经济,尊重农户意愿,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时效。

坚持典型样板带动。坚持规划引领、样板带动,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建设庭院经济样板村,抓点成典、推典成景,引导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坚持提高组织化程度。以庭院经济为基础,健全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提升庭院经济生产、加工、销售、就业等组织化水平,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坚持绿色生态优先。强化庭院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绿化美化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庭院环境更加美丽。

(三)发展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庭院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农户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逐步形成产业结构科学,发展类型丰富,产销衔接顺畅,收入稳步提升,生活环境优美的农村经济发展格局。2023-2025 年期间,每县每年至少建设庭院经济样板村 3 个,到 2025 年,全市庭院经济样板村达到 50 个以上。

(四)样板带动。开展庭院经济样板村建设,庭院经济样板村一般应达到以下标准:1.有主导产业,且主导产业总产值占全村生产总值的30%以上、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20%以上;2.有健全的“村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3.有5 名以上致富带头人;4.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要高于全县平均增幅;5.因家庭原因不能外出务工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比例要在 50%以上。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庭院经济样板村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的建设程序和标准,报备市乡村振兴局。对确定为庭院经济样板村的行政村,由县级从衔接资金中统筹 300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发动农户在庭院和房前屋后种植蔬菜、食用菌、林果、花卉、药材、茶叶、苗木、盆栽等特色作物,打造一批微茶园、微菜园、微果园、微菌园、微药园等,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的“小庭院”经济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通过适度规模的自主经营,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上集中生产、群体发展、联合经营的发展道路;鼓励企业将农户庭院作为原料生产基地,根据企业原料需求,签订“订单”,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联合体。

(二)发展庭院特色养殖。充分利用庭院空闲空间,重点发展肉牛、生猪、肉鹅、鸡、鸭、羊、蜜蜂等特色养殖,发展“小养殖”庭院经济。积极推广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优良品种,优化养殖结构,应用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强化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指导,提高养殖效益。根据实际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

(三)发展庭院农特加工。有效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剩余时间,根据当地的农产品资源,以当地农产品为原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户为单位,大力发展茶叶、中药材、核桃等各具特色的“小作坊”“小食品”加工业,有效延伸农业产业链,进一步挖掘农产品附加值。

(四)发展庭院特色手工。依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立足乡村特色资源,结合乡村旅游,传承创新乡村传统工艺,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特色产品,发展藤编、竹编、铁艺、陶艺、木艺、玉雕、观赏石、民族服饰、刺绣等特色手工艺文创产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培育乡村工匠,创响“土字号”乡村特色品牌。引导文化创意公司、民间手工艺人等领办或创办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开发一批乡村特色文创产品。

(五)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特色产业和文化、民俗,在空闲的庭院内发展以度假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休闲山庄,推进庭院经济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融合发展,拓展庭院多重功能。指导农户依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促进农文旅三产融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把农村庭院变成一个个各具特色小景点。

(六)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村领办、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指导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金融服务网点、快递代办点等,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增加农户经营收入。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战略意义,把庭院经济发展作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切实推进农村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措施,统筹各类资源,指导支持好县级发展庭院经济;县级要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责任,全面推进庭院经济发展。

(二)建立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做好庭院经济项目谋划,按照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程序申报入库,每年从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不低于 10%的资金用于农村庭院经济建设;要强化农村劳动力发展庭院经济技能培训,用好创业就业支持政策,提高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基本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就近就地就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金融产品作用,促进农村庭院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加强与机关、学校、医院、超市、酒店、网购平台、社区团购、文旅经营主体等积极开展对接活动,建立稳定购销关系,实行“直供直销、定点经营”,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打通抖音、淘宝、消费扶贫“832”等电商平台销售渠道,将庭院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帮助解决销售问题。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乡村振兴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有关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指导县级谋划好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做好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指导县级做好联结带动机制建设,督促帮扶政策和帮扶资金落实落地,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分类指导、经验交流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农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乡村振兴局要建立督导机制,将发展庭院经济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季度督导内容,查找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庭院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并将发展庭院经济纳入市对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农村庭院经济发展总结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政策举措,挖掘培育发展庭院经济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发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庭院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保山市关于加快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构建功能互补、协作配合、运行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深度融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经济优势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组织化发展。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土地、市场监管、税收、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坚持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有序发展产业,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质量安全等问题。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生产的关系,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兴农富农。把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基本宗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健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增值收益。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引导生产要素向各类经营主体优化配置,拓展经营内容和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以市场需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80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升,服务和带动显著增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达 1000 个以上,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 400 个;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省级龙头企业达80 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1.立足主导产业。利用各地资源禀赋,聚焦重点特色产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等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及布局,围绕生猪、肉牛、咖啡、茶叶、坚果等主导产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户将承包土地向种田能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解决土地零散、细碎化和产出效益低等问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提升服务功能。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服务小农户和粮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积极开展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对接,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难题,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3.培育市场主体。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加快培育壮大以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并举转变,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村党组织依法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科学合理选择发展产业和经营方向,同等条件下,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用地用电、金融支持、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着力打造一批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积极支持发展“龙头企业+基地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组织化

4.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结合石斛、蔗糖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优势,把分散的农产品加工者组织起来,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发展,统一对接市场,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围绕茶叶、畜禽、蔬菜、果品、生物制药等多元化加工体系,引进知名农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加工企业以食品生产、药用开发、功能性产品开发等为重点,以重点特色产业加工为突破,加大科研投入,进一步延长加工链条,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到 2025 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 3:1 以上。坚持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的路子,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推动建设保山小粒咖啡、腾冲中药材、龙陵石斛、昌宁红茶、昌宁核桃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绿色食品加工园,引导企业到产地建设原料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商品转化率。

5.培育发展产业联合体。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和壮大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形式组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龙头企业决定种什么、怎么种,延展加工、储运、销售、品牌等环节,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龙头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农户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家庭农场或农户发挥生产的专业化优势,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进行生产,获得稳定的农产品出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等收入。通过“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党支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联合经营模式,让产业链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

(三)提升农产品销售组织化

6.强化品牌培育。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发展模式,实施绿色食品品牌培育行动,发挥“一座保山”“隆阳乡耕”“腾冲司莫拉”“施韵甸美”“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县(市、区)区域品牌”“市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品牌互动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监管。鼓励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链条、培育品牌,支持“三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发展。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积极参评云南省名品名企,壮大名品名企规模。

7.拓宽销售渠道。推广“云农 12316 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生产信息。支持开展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和各种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充实县域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营销、物流配送等功能,支持建设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贮藏保鲜设施、田头市场、批发市场等冷链运输和物流网络体系。依托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大型电商平台,引导经营主体开设旗舰店、直营店和自营店等,打造农产品电商品牌。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鼓励电商主体利用抖音、快手、一亩田、咪咕咖啡、微店等新兴自媒体平台开展农产品直播带货。持续组织“名品名企”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昆明农博会、南博会等农业展会,开展产销对接、产品推介,扩大销路,提高市场占有率。

8.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和作用。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多元化、多形式推进基层社提升改造和社有企业改革,着力打造基础牢固、合作广泛、服务优质的涉农乡镇基层供销社。引导、鼓励、推动基层社、社有企业成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通过社企合作、资产合作等合作共建,推动农村农业产业设施改造和服务升级,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市场信息、农机作业、仓储物流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以社有龙头企业为支撑,通过联建、共建、自建等方式,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不断拓展连锁配送功能。整合优化基层供销合作社现有仓储、土地、商业设施,加快建设或改造提升供销社现有冷库、冷藏车等预冷设备,乡镇综合超市、农产品(集贸)市场、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三个基层网点,进一步健全供销社流通体系,不断拓展新兴业务,推动系统电商、物流企业之间的联合合作,创新发展农村物流配送,形成产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有机联结、高效流通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为农产品走出乡村、走进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四)提升农民就业组织化

9.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培训的方式,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高素质农民。优化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市、县(市、区)两级涉农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和规模化农业基地建立实训基地,使培训与市场对接、就业对企业协同,开展订单式培训就业,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经纪人,引入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或团队参与农业产业组织化运营管理。

10.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通过组织专项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充分利用“保山掌上就业”及省市求职服务平台及县乡村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协作等省内(外)资源优势,开展岗位信息大推送服务。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科学设置培训项目、班次及时长,紧盯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采取定岗、订单、定向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精准转移就业,针对有向省外转移意愿的劳动力,继续探索开展“基层党组织+人力资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的市场化“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以“红色劳务”工作为抓手,坚持劳务供给端和劳务需求端“两端发力”,提供精准化的就业服务、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全流程的权益维护,持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强化劳务供需对接促进转移;针对有市内转移意愿的劳动力,以保山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进行转移;针对不愿外出的,在本地开发相应岗位,实现就近转移就业;针对“无法离家、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

就业兜底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农业产业组织化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的重要意义,将其做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合理确定农业产业组织化重点发展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试点示范。围绕政策创设、主体培育、日常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业产业组织化创新试点,打造一批创新基地,培育一批创新主体,形成一批创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生产组织化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完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中央、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稻良种制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落实好农业机耕、排灌、病虫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力度,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组织化经营风险防控水平。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经营和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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