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645-5/20230807-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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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力度的通知

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关于加大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力度

的通知


各县(市、区)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脱贫户(含监测户,下同)收入持续增长,以转移就业为主攻方向,有效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户通过转移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全面实现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有发展能力、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动态清零,力争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5%以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一、精准帮扶对象和责任人

帮扶责任人:

(一)人均纯收入高于1万元的脱贫户。由现行的“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干部按照每季度入户1次的要求落实帮扶责任。

(二)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按照《关于压实领导帮扶责任确保万元以下脱贫户(含监测户)动态清零工作的通知》(保巩固振兴组﹝20236号)要求,由市直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包保2户脱贫家庭,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包保2户脱贫家庭,驻村工作队员每人包保1户脱贫家庭的方式落实包保责任。

二、精准排查就业意愿

(一)收入1万元以上脱贫户。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于815日前完成家庭劳动力情况摸排,填写附件1

(二)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包保单位、包保责任人于810日前完成家庭劳动力情况摸排,填写附件1

基础信息收集后,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脱贫家庭劳动力信息台账,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数据,为精准帮扶措施落实夯实基础。

精准收集就业岗位

市级部门:工信、商务、文旅、住建、交通、道路运输、农业农村、产业园区、工商联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主动对接收集全市大、中型重点企业、规上企业和市级服务企业岗位需

求。同时,要督促各县(市、区)同系统部门主动对接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收集企业用工岗,按就业地分县(市、区)梳理企业岗位。报市人社局录入保山“掌上就业”岗位库。

县(市、区):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辖区内市场主体用工需求,收集县(市、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岗位信息,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录入“掌上就业”岗位库。岗位信息填报每15天报送一次,市、县(市、区)于815日前完成第一次岗位信息填报。联系人:市人社局李凤平,联系电话2136169,邮箱bsjy2136316@163.com

四、精准推介就业岗位

(一)线下岗位推介

市级:由市人社牵头,各部门配合,结合省内外用工需求和保山市就业动态,从20238月开始,每月组织1次面向全市脱贫劳动力的专项招聘会。

县(市、区):按照脱贫劳动力求职意愿和岗位摸排情况,由人社部门牵头,每月组织 1 次脱贫人口专项招聘会。同时,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或劳务公司,大力开展市场化劳务输出。

乡镇(街道):结合区域内赶集日、民族节日等活动,开展就业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适时召开岗位推介会。

村(社区):根据村(社区)外(社区)岗位信息、村(社区)内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季节性岗位用工情况,由驻村队员、村干部入户、村级“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好岗位推介和务工动员。

(二)线上岗位推介

帮扶责任人:通过保山“掌上就业”信息平台了解就业信息,并教会帮扶对象使用,并向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至少推荐3个以上适合的岗位信息,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至少有

1人实现稳定就业。

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掌上就业”平台的推广使用,通过村级广播、村级微信群等形式,积极为脱贫劳动力推送岗位。

五、精准落实就业政策

(一)加大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和补贴发放。各县(市、区)要主动走访企业,及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车间和加工作坊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对达到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奖补。

2023年每个县(市、区)新增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个以上,其中:隆阳区“就业帮扶车间”达到10个,吸纳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54人;施甸县“就业帮扶车间”达到10个,吸纳脱贫劳动力不少于85人,腾冲市达到11个,吸纳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67人;龙陵县“就业帮扶车间”达到7个,吸纳脱贫劳动力不少于46人;昌宁县“就业帮扶车间”达到11个,吸纳脱贫劳动力不少于80人,确保全市不少于532人。并按规定给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二)加大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力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快补贴申报材料审核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做到“应兑尽兑”,确保20239月底前完成2023补贴兑付工作。

(三)加强技能培训。人社、残联、妇联、商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人社部门要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四)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各县(市、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较2022年末要稳中有增。2023年全市开发数量不少10925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9341人,其中:隆阳区开发数量不少于2548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2548人,施甸县开发数量不少于3383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3233人,腾冲市开发数量不少于3041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607人,龙陵县开发数量不少于700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700人,昌宁县开发数量不少于1253个、安置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253人,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弱劳力、半劳力,足额、及时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精准工作调度

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要将本单位结对帮扶履职情况、各县(市、区)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结对帮扶、召开招聘会、政策补助资金兑付等情况,从8月份开始,

每月30日前报市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纳入单位“挂包帮”工作考核,加大通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脱贫家庭就业帮扶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海阳、宋勇辰,联系电话:0875-216226,电子邮箱:bssfpb@163.com


附件:1.脱贫户就业信息基本情况表

2.“掌上就业”使用说明

3.保山市就业岗位信息表



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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