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4071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家恩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5月8日16时许,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辛街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旅店行业进行例行检查。当日16时10分许,对辛街街子赵xx经营的“家恩酒店”进行检查,家恩酒店涉嫌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伍佰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辛街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东苑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5月13日18时许,青华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旅店行业进行例行检查,对“东苑酒店”酒店进行检查,东苑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伍佰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5月16日
三、程丰大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2024年4月5日,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程丰大酒店进行实名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前台工作人员钟xx未对入住609房间旅客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属于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4月5日
四、泊尔曼大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一)案件情况:现查明2024年4月5日,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泊尔曼大酒店进行实名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前台工作人员易xx未对入住422房间旅客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属于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