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518791-2-/2021-0119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1-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典型案件通报(2020年第17期)

一、腾冲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委派的导游何林虎涉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一)案件情况:腾冲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服务团号为L0698-L20191224-9YJW旅游团队过程中,于2019年12月27日早上将游客自由活动行程变更为到腾冲孔雀珠宝店进行购物,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何林虎带领团队进店购物,并在购物店柜台内向游客推销翡翠饰品。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腾冲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对直接责任人何林虎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暂扣导游证3个月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1月6日

二、导游钏娟娟YP36750P不按规定佩戴导游证案

(一)案件情况:2020年11月13日11:00—12:00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腾冲四季江东银杏村景区对你带团服务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导游钏娟娟在带团过程中涉嫌未按规定佩戴导游证。经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查看了该旅游团队的出团单、保险单。经调查取证,导游钏娟娟在服务团号为YNTH-201112T-1的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导游证的行为属实。

(二)法律依据:依据《导人员游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处罚时间:2020年11月24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