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2-042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根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红黑榜”制度》,决定将诚信守法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黑榜,予以通报警戒。现将名单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红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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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无 |
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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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1 |
腾冲宝中宝娱乐有限公司法人 张文 |
腾冲宝中宝娱乐有限公司,2021年6月17日,存在超时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于2021年7月9日被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其法人张文警告的行政处罚。 |
2 |
隆阳区音乐之窗娱乐城 |
隆阳区音乐之窗娱乐城,2021年7月23日晚,存在从业人员及消费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且7月22日至7月23日无消毒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于2021年7月28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
3 |
隆阳区品客量贩歌舞厅 |
隆阳区品客量贩歌舞厅,2021年7月23日晚,存在部分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于2021年7月28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