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3-0413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及全省推进“旅游革命”现场会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精神,根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红黑榜”制度》,决定将诚信守法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黑榜,予以通报警戒。现将名单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红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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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1 |
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切实做到景区出入管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人流管控到位。 |
2 |
腾冲金玉酒店 |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工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拓宽市场渠道,酒店入住率恢复明显。 |
3 |
腾冲易同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在招揽游客、拓展客源市场和促进旅游市场复苏中起到带头作用。 |
4 |
腾冲市风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不折不扣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
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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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1 |
保山纪浩斯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
保山纪浩斯娱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6月6日晚,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于2020年6月12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停业整顿6个月的行政处罚。 |
2 |
云南创世惠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阳区人民路分公司 |
云南创世惠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阳区人民路分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于2019年11月29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
3 |
云南创世惠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阳区人民路分公司负责人金之存 |
云南创世惠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阳区人民路分公司负责人金之存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于2019年11月29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
4 |
隆阳区家家宁保健食品店 |
隆阳区家家宁保健食品店在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于2019年11月29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
5 |
隆阳区家家宁保健食品店负责人 金之存 |
隆阳区家家宁保健食品店负责人金之存在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于2019年11月29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