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根据《保山市文化和旅游“红黑榜”制度》,决定将诚信守法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涉文、涉旅企业和有关从业人员纳入黑榜,予以通报警戒。现将名单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红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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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无 |
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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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个人) |
上榜事由 |
1 |
隆阳区微子网络文化服务部 |
隆阳区微子网络文化服务部存在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于2022年5月17日被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2 |
施甸水长乡鱼洞山庄量贩KTV |
施甸水长乡鱼洞山庄量贩KTV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2年4月19日被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给予责令停产停业,依法予以取缔的行政处罚。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