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40417-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腾冲市侨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期进行申报案
(一)案件情况:腾冲市侨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第7号)第13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11日
二、保山市隆阳区鸟网农家乐未按期进行申报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鸟网农家乐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01-01 至2022-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20日
三、腾冲市腾越镇杨春密珠宝行丢失发票案
(一)案件情况:丢失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8份,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2份,共计20份。证据有该户书面情况说明、发票领用记录。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4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4日
四、施甸县太平镇佳味餐厅丢失发票案
(一)案件情况:施甸县太平镇佳味餐厅,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因保管不当,丢失空白发票10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