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5356612-1-04_A/2015-1111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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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三公”经费公示及情况说明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三公”经费公示

2015-05-25 09:29

       一、保山市招商合作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55万。 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

        公务接待支出:95万。

        商务接待支出:120万

        与2014年对比情况及原因说明:与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27万相比增加28万元,增幅为12.3%。主要原因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重视与支持下,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到位资金,外出招商活动、莅保考察企业团体和个人都有大幅增加,尽管相关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和测算,但由于各项招商活动增幅较大,所以预算经费仍然略微增长。其次是因为从2015年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商务接待由我局负责管理,所以新预算项目商务接待较原预算项目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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