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73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认真汲取河南强降雨及郑州内涝等自然灾害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我市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形势,压实防汛责任
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易发频发,防汛形势尤为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我省大部地区降雨频率高、累计雨量大,强降水影响区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责任落实到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减灾救灾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雨水情信息接收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明确专人接收相关部门雨水情和灾害预警信息,切实掌握和科学研判民政服务机构汛情灾情,为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工作争取主动。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民政服务机构防汛隐患进行一次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加强巡查防守,遇紧急情况及时果断停业、组织转移,严防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灾害造成安全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严肃防汛纪律,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高风险区域内民政服务机构安排有经验人员全天候值守,及时发现灾害征兆,果断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严格执行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加强舆情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保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