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120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保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22-2030年)》和《保山市人才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引领广大社会工作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见成效。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等18部门印发《保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等19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初步形成了综合政策引领、专业政策支撑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工程,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统一登记管理,建立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体系,全面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和水平,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力度,不断提升薪酬待遇水平。截至2022年6月,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共有6934人、持证社会工作者352名。加大政府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度,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家。全市76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持续实施“三区计划”等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工作人才在保障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作用彰显。
(二)存在问题。对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保山欠发达的基本市情仍然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仍不牢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短板仍然明显,主要表现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和认同度还不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续参加继续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安排,培养培训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化水平还需提高;各地还没有把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没有形成,资金投入不足,项目支持不持续、不稳定、不充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收入水平和待遇保障低,人才流失严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数量有限,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服务成效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部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未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得到认可和聘用,职业发展通道尚未打通。
(三)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政府的治理水平、治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社会工作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此背景下,保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拓展新兴服务领域,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保山篇章提供社会工作方案,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扩大人才供给、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人才使用、提升服务成效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自律严、专业精、服务好、情怀深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努力建设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政治引领,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院校联动、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着眼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高校与社会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职业规范标准,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畅通人才发展通道,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服务大局。着眼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三个战略定位”,优先发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和服务弱势群体等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适应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三)发展目标。
——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0.8万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0.063万人。到203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达到0.11万人。
——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各区域、各领域的全覆盖,基本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人才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在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和推动国家重点任务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资金投入更加多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结构、质量、效能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 单位 | 2022年 基数 | 2025年 目标 | 2030年 目标 | 属性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万人 | 0.69 | 0.8 | 1.2 | 约束性 |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万人 | 0.035 | 0.063 | 0.11 | 预期性 |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总量 | 人 | 20 | 30 | 60 | 预期性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市人口比例 | ‰ | 2.8 | 3.5 | 5 | 约束性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 | 个 | 11 | 20 | 40 | 预期性 |
乡镇(街道)标准化社工站总量 | 个 | 4 | 12 | 25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人才布局。
1.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领域。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加快培育发展适应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业化要求相对较高的矫治帮教、卫生健康、职工帮扶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由民政领域拓展到社会建设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人群。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与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服务。鼓励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区事务、卫生健康、文化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人民调解、应急救援、群团组织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公益领域社会工作岗位。
3.加大社会工作服务载体培育力度。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积极培育孵化县域以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大对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设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培育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设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分站(室),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4.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新活力。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文关怀和专业指导作用,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开展特色服务和品牌建设,开发设计满足社会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产品。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人才培养。
1.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建设。以培养社会工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的,促进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与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相衔接。完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双师型”队伍。建立实务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高校担任校外导师制度,畅通和规范高校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途径。推动高校与地方合作建立社会工作研究平台,进一步深化实习实训、项目实施、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孵化和理论研究五项合作机制,发挥保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作用,促进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2.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制定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注重对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现有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与督导,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支持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续参加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及时掌握最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通过培训、实训、考核相结合培养造就一批实务人才、管理人才、督导人才、教育与研究高层次人才,积极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推动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分层次:党政领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等相关社工培训。
(三)完善制度体系。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密切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鼓励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和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围绕社会工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2.建立健全职业评价体系。优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设置综合素质、业绩、能力、敬业等方面的指标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绩效核定、续聘解聘、奖惩晋升、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鼓励社会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高质量、精细化发展。
3.加强人才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工作,对于表现优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晋升、嘉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吸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人才依法参政议政,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工作表现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党员培养发展对象,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基层群团组织领导班子,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秀代表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和“兴保英才支持计划”,大力推荐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兴滇人才奖”和“兴保人才奖”、各级劳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地位和社会认同。
四、主要举措
(一)社会工作实务人才能力提升计划。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个战略定位”对社会工作实务人才的需要,重点对一线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到2025年,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网络、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到2030年,实现所有一线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系统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二)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着眼于提高社会工作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到2030年,培养不少于40名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不少于50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掌握社会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不少于60名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
(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计划。适应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需求,加强县(市、区)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建设。大力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市、县(市、区)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建设,优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注册,落实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低保对象、受灾群众、失业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在市级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督导中心,在五个县(市、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到2030年,力争培育和发展40家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以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专业培训和督导,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民政专项资金、公益慈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繁荣乡村文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30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每个城乡社区实现1至3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五)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计划。适应全市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需求,大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云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相关领域地方标准,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建立12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社工站;到2030年,建立25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社工站,提升全市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六)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本土化研究计划。适应边疆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围绕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各族人民群众服务专业化、本土化,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亟需的各领域少数民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入开展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形成符合边疆地区实际、满足各族人民群众需要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实务模式,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提供理论支撑。
(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化计划。科学统筹项目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等一批优质高效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开展一批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社情民意、具有民族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展示本领、服务社会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采取形象展示、品牌传播、品牌维护等方式,打造2个以上具有保山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保障力度。加大规划实施人员、资金、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加大各级财政资金、专项服务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重大项目按时完成。
(三)加强宣传倡导。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委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对县(市、区)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抽样调查。
保山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