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7-01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7-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市民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及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公开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救灾中心;电话:2160163;传真:2136662)。
一、概述
2016年,保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局一项年度重要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为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政务公开。主要通过大型电子公示屏、公示栏、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宣传日活动等进行政务公开。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民政信息简报97期,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文件4份,政府文件1份,政策解读6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2条,通知公告28份,财政资金12份,人事信息1条,规划总结2份,行政权力10条,社会组织信息28条,慈善捐助信息3条,社会救助信息29条,救灾信息20条,党建信息15条,法制宣传信息5条,廉政文化专栏6条,“两学一做”专题宣传信息37条,部门动态156条,政策法规4条,局长信箱收到来信13次,全部已办结,满意率达到了100%。利用宣传日发放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份、发放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0份。实现了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96128电话、网络方便快捷地查询。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公开后,再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民政对象的资金补助、发放到位情况全部公开。
2.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将涉及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医疗救助、救助管理和政策咨询等方面内容在保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长期对社会公开,公开民政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职责、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公开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推行村务公开。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全市各村(社区)设立专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三委”选举情况、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农村低保、救灾救济、各类项目资金、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通过公开查阅点查阅数58人/次;通过96128电话查询18人/次,答复数18人/次;通过宣传日活动现场咨询274人/次,现场答复274人/次;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咨询625人/次,电话答复625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同步。二是因为各科室业务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形式上不能完全统一。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及时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参与进来,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老百姓最关心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