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1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现公布2020年度保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民政局网站(www.mzj.ba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东段保山市民政局705室;邮编:678000;联系电话及传真:0875-2160163/2136662;电子邮箱:bssmzj201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保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编制完成并公开事项全清单。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流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在保山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是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实际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汇总报送政府办。
四是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切实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重新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发布信息455条。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单位拥有微信公众号“保山民政”1个,2020年进行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安排专人管理,2020年全年发布信息97条,订阅数1005个。
3.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保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报政府办备案。2020年6月2日召开市直民政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制订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整改落实。接受第三方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年开展集中学习1次。2020年9月14日至1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视频培训班,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内容进行培训,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实效,培训效果突出。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
一是推动决策过程及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社会公众获取、掌握民政政策文件提供便利。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民政部门文件11件,公开通知公告14条。。
二是推进业务信息公开。动态发布市本级办理的16条双公示信息,发布社会福利信息82条,殡葬管理信息46条,婚姻登记信息22条。
三是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信息85条。通过新闻发布会、机关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社会救助数据。基本数据涵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
四是做好机关事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局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强化“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全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7条。认真及时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人事信息3条。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2020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件。
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制定《保山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重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将解读文件随公文一起发布在门户网站上。2020年全年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
六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实行全天候舆情监测,特别是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检测。2020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机制,做好局长信箱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回复局长信箱24次。做好12345政府热线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为群众答疑解难,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 | 减2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是:一是公开信息量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局将围绕落实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健全网站文件公开发布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二是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规范性,提高办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