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Z/2018-07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05 |
文号 | 保民政发〔2018〕34号 | 浏览量 |
段生力代表:
你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选联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27家单位的领导为成员,形成了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计、环保、体育、商务等部门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残联、慈善等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不断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2013年至今,我市共争取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80个,投入资金777万元,其中:省级项目19个,投入资金380万元;市级项目61个,投入资金397万元。全市各级政府也加大了投资,到目前全市各级政府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共上千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和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全市共建成农村社区服务站363个,占全市农村社区总数的96.3%,极大改善了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活动场所条件。
2018年,省民政厅确定腾冲市为保山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省级财政给予腾冲市“省级福彩公益金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补助经费55万元,为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出台文件,提供政策支持
2018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54 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8〕22 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了二十多个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为有序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收你提出的建议,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村(社区)建设上新台阶。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