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2-9/20240812-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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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保山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们在保山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建立独居老年人关爱制度体系的建议”(第05030106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非常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提高独居老人的关爱照顾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市民政局会同市卫健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共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不断健全

(一)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8.5万人,占总人口的20.15%,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3.5万人,占总人口的13.9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3462人,占老年人总数13.08%;特殊困难老年人7249人,约占老年人总数1.5%。

(二)政策保障。1.先后出台《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生活安全指数提供政策保障。

2.2023年4月起,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发放每月不低于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2024年1—6月,全市发放222.11万元,惠及老年人7487人。2024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老年人5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50元/人·月(其中腾冲市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月),2024年1—6月共发放高龄津贴1954.47万元,惠及老年人64693人。

二、建立独居老年人数据库

各乡镇(街道)在摸排的基础上,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分类动态管理,结合年龄、居住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认真开展关爱走访,及时掌握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接受关爱服务的意愿。根据各县(市、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市有独居(空巢)老人7193人。

三、提供定期探访和关爱服务

2023年9月,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老龄办等11部门印发了《保山市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让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获得基本生活需求和心理慰藉,增强生活幸福感和安全感。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也相继制定了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各项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好相关工作台账,通过民政救助、老年人福利政策政策宣传、老人居家安全隐患排查、精神慰藉等方式方法,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科学安排服务力量和方式,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失能等重点人群或在传统节日、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时间节点,视情适当增加探访频次,让特殊困难老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探访关爱服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按每月1次或每季度1次开展上门探访关爱服务。

四、加强医疗服务

(一)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一是全市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有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家、设立医疗卫生的养老机构3家、嵌入式机构3家,医养结合系统中有执业(助理)医师21人、注册护士43人、康复治疗师3人、医疗护理员6人。37家养老机构100%与当地的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保证机构的老年人能得到医疗服务。二是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2个:隆阳区、腾冲市,示范机构3个:隆阳区九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卫生室,优质服务单位4个:昌宁县中医医院、保山老邻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龙陵县中医医院、腾冲市中医医院。三是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3家,老年友好社区3个:隆阳区板桥镇北汉庄社区、腾冲市腾越镇文星社区、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四是2023年保山市被国家列为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市,将隆阳区、腾冲市和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安利医院确定为保山市试点县(市、区)和单位。

(二)加快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体系建设。一是全市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中医医院15家,设立老年医学科11家,有老年医学科床位551张、医护人员275人,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100%。二是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创建内容,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17.78万人,签约率达55.6%。四是954个村(社区)卫生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开展免费咨询、体检等医疗服务。五是全市运营养老机构全部与医疗卫生部门签订了医疗保障服务合作协议,基本打通转诊住院治疗、转养老院疗养的便利通道。六是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老年人良好生活习惯、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五、推广智能养老设备

开展“智慧助老—教老年人用手机”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一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依托城乡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获取有关服务以及与其外出工作子女亲情交流等,搭建高效、便捷、适用的智能服务网络平台。二是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引导家庭成员加强与老年人亲情沟通,通过“亲情连线”和“远程视频”帮助老年人与外出务工亲人实现“云团圆”。三是鼓励和引导相关服务主体加强智能语音、北斗定位等新技术应用,倡导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健康监测等智能设备,与紧急联系人共享日常生活信息。

六、加强心理关爱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临时救助保障政策以及高龄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残疾人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发放补贴。二是整合农村党建活动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资源,发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把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象,202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639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130户,改善居家环境、增强老年人日常生活便利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四是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利用职业技术学校、党校、文化大院等建设老年大学分校、学习点。五是对部分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对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心理介入治疗,加强关爱走访和安抚慰藉。六是以隆阳区永昌、兰城、九隆、青华街道和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市县城所在地为试点,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229万元,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以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及70岁以上老年人为对象,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医、助购、助行、助乐、助聊、助学等“10+N”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底,共计服务21844人次。七是出台《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方案(试行)》,对60周岁以上民政救助对象、70周岁以上全部老年人给予用餐补贴。目前全市共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26个(其中已建成21个),2024年一季度,全市老年幸福食堂服务老年人3.96万人次,发放补贴24.4万元。八是落实新建小区每百户20平方米配建养老设施要求,牵头成立清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2018年至2023年新建居住小区72个,完成移交21个,通过提升改造,丰富功能,建成“长者之家”,就近就便为独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和活动场所。

七、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一是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信息畅通、流程清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探访关爱注重常态沟通和应急处置相结合,100%实现对老年人入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和健康知识等。三是发现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报告,紧急处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要求和分工实施关爱救助。四是重点加强防跌倒、防火防溺、防电信和养老诈骗等宣传,提高农村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鼓励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二是鼓励乡贤人士、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引导城市和农村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三是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四是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电商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老年人,由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提供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内容加以关爱,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立的家政服务业、物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的托老服务类岗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五是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文化单位、家政物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规范开展“10+N”全方位助老服务和其他个性化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困难老年人上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六是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建设与改革,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无子女、失能、高龄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全市有县级公办养老机构10个(在建2个,投入使用8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七是通过增设护理床位、改善无障碍设施等项目,持续加大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改造力度,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共建设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在建10个,投入使用41个),乡镇覆盖率72%。八是发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37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1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14个、农村互助站47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老年幸福食堂26个、老年活动室(站、点)354个,小区长者之家21个。九是各县(市、区)发挥社工机构专业力量,积极开展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年关爱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如:龙陵县多举措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龙新乡社工站、龙陵幸福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县、乡、村(社区)在中秋、重阳等节日期间,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预防、日常养生保健等健康科普活动,持续提供专业服务,满足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协的监督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稳步健康发展。但是,面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化需求,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形势和挑战,特别是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资金支持力度还不够大、服务能力还不够强、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社会参与程度还不够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需求出发,用心用情、扎扎实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独居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再次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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