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19-102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0-25
文号 保民政基〔2019〕3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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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保山市委员会: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08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目标,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和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发展,社区治理总体呈现出良好的治理局面和发展态势,在探索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治理方面也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为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融入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提供了思路与方向。

(一)基本情况。我市2013年—2018年共实施棚户区改造56664套,其中实物安置23096套,货币化安置33568套。截至目前,实物安置房已建成20986套,分配安置房已入住的小区共15个(保山中心城区有8个18307套),其余2110套正在建设中。2015年—2017年,为妥善解决保山中心城市规模扩张后城乡体制并存、基层行政与治理体系不统一、基层组织管区规模不合理的问题,我市开展了中心城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通过“三步走”的方式向省人民政府申报调整设置了永昌、九隆、兰城、河图、青华、永盛6个街道;随后隆阳区人民政府将6个街道辖区内的20个社区和22个村调整为79个社区并进行了“村改居”,下设1108个村民小组;两次调整理顺了中心城市基层行政体系,社区结构和规模趋于合理。2017年8月20日至2018年1月20日,隆阳区实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了社区“两委”班子,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党建引领,为社区治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2018年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保山市社区减负增效十项规定》和《保山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为社区减负和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了支持;2019年4月,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文件的通知》,引导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功能,畅通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隆阳区通过党建引领,创建了红花社区“4113”工作法,即:社区党员领导联系挂社区党员干部、党支部委员,挂社区党员干部、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小组长、楼栋长,党小组长、楼栋长联系党员、居民代表,党员、居民代表联系群众的4级联系制度,对党小组长、楼栋长每1月至少走访一次,对党员、居民代表每1月至少走访一次,党员和居民代表对联系对象每3月至少走访一次,形成了社区治理的红花模式。

(三)加大投入,完善集中安置社区配套设施。以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安置社区配套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集中安置社区的配套质量。中心城区配套建设了“红花棚户改造项目配套农贸市场和停车场”、“智苑社区配套农贸市场”、“青华街道卫生院”等项目;结合群众入住后的实际需求,着力实施智能化管理,建设了文体活动广场、电动车充电站、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和“红白”客事办理场所,安装监控设施提高小区监控覆盖面,搭建各种服务平台。

(四)健全制度,引导居民参与自治。2014年,市人民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对村(居)务公开的范围、主体、时间、形式等作了明确要求,规范了程序和内容,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民主议事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村(居)事务的民主自治权益。2015年,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出台了《保山市加强村(社区)民主协商实施意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推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求;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管理模式。

(五)理顺关系,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2017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2018年、2019年两年的努力,保山中心城市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基本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加强了市、区(园区)相关部门对物业企业和物业服务的指导管理,形成部门联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围绕目标制定重点任务及分工,有效解决保山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管理和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提升治理水平。2018年,全市840个村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2019年4月,全市109个城市社区修订完善了居民公约,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青华街道红花社区针对环境卫生脏乱、车辆摆放杂乱、治安混乱等突出问题,召开居民大会研究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修订完善符合红花社区实际的居民公约,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对居民一系列不文明行为及生活习惯进行有效约束,为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热情,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了作用。

(七)齐抓共管,完善物业管理模式。隆阳广厦公司、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心城区棚改实施办法,分别成立了保山市广厦保障性住房管理有限公司和保山市永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负责红花、廖沈、青阳一、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拆迁”与“安置”两项工作的平稳过渡,逐步完善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解决安置小区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培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根据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以市级举办示范培训班、县级培训全覆盖的形式开展村(社区)干部轮训工作。2017年,在腾冲举办了全市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为期5天,培训学员80余人,邀请省级高校、省社科院的专家教授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干部及村(社区)干部为参训学员授课;全市每年选派2名社区干部参加全国社区工作者培训班。通过各类培训,增强了村(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的水平。

二、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全市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赞同,失地农民安置工作呈现出明显的效果,但仍存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学习培训质量有差距。党员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参与学习活动不够积极,热情度不高;个别社区党组织号召力、引领力、凝聚力不够强,党组织及党员与群众的互动不够,联系不够紧密。

(二)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量负重。随着社会转型,社区承接了大量政府交办的任务和行政性事务,成为基层政府的延伸。服务内容包括民政、计生、居民养老、维护稳定、调解群众矛盾、居民医保、普法、双拥、低保救助、社区文体、社区教育、残疾人管理、司法援助、社会治安等,还有需要上报的各种台帐、报表、检查、评比、各部门各类调查统计,以及各级政府职能单位下派的其他任务,导致挂牌多、事务多的问题,社区本身的基层群众自治的性质难以表现,行政色彩过于浓重。

(三)社区管理不够健全规范,公共民生服务有差距。由于拆迁安置小区工作关系尚未理顺,管理经验缺乏,措施不到位,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公共事务配套设施建设尚有差距,安置户在户籍隶属、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民生问题未能及时解决。

(四)社区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有差距。部分安置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造成小区秩序混乱、楼道杂物随意堆放、绿地成“自留地”、公共设施受损无后期维护、小区停车难的问题突出;物业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存在不足与缺陷,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困难、来源单一。

(五)社区居民构成复杂,管理难度大。安置小区住户人员结构复杂,存在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人户分离”的问题突出,集体意识不强;有的小区产权含混不清,居民颇为抱怨;居民思想观念滞后,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不足意愿不强,自主创业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为普遍。

(六)管理体制不健全,服务职能弱化。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社区管理转变服务趋势日益明显,突出表现在社区决策权上收、事权下放、服务功能增强的同时,职能部门没有进行配套系统改革,社区行政化现象突出,服务功能不足,社区准入没有严格执行,存在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的问题。

(七)社会组织发展不足,居民参与程度不高。目前,社区类社会组织数量少,专业人员不足,活动能力弱,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有些社会组织过分依赖政府;有些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对社区治理并不关心。社区治理现状导致居民更倾向于认为社区是一级政府,使得居民对其缺乏认同感,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同时缺乏居民参与自治的平台和程序规范,难以参与社区运作的相关事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当前,全市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治理工作还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社区党的建设能力,完善社区自治。积极推广红花社区“4113”工作法治理模式和探索红庙社区、宏侨小区的做法。动员组织党员和群众参与学习,打造“学习型”社区。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各类服务队,逐步实现自我管理,把社区居民和单位组织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借鉴学习上海、成都等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努力使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起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为保山的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把社区治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同时争取成立相应的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保山市城乡社区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办法措施,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三)明晰社区职责权限,理顺政府和社区的权利关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制定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管理边界。把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同时,确定社区组织的权力和责任,街道等政府部门正确看待政府与社区的合作关系,改直接干预变成间接引导,推进政事分离,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将专业性更强的工作推向市场,交给社会组织或企业,政府只负责对基层组织进行宏观指导。

(四)加强社区准入制度,减轻基层负担。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社区,为社区居民直接服务的办证事项下沉到社区,增强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服务居民的能力。严格执行社区准入制度,认真清理各部门、办事处需延伸到社区的行政服务事项,进一步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新增事项需要街道承担的,职能部门不得直接下派,须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严格审核把关。积极组织社区干部开展“村改居”业务知识、农村人口市民化政策相关培训。积极探索“居站分离”管理模式,使社区摆脱沉重的行政负担,集中做好社区治理工作。

(五)加大部门协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方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共享,认真统筹用好各单位投入到社区的各类资源,实行社区与辖区单位共建共管共享,制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制度。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住宅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工作;组织部门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的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用地、规划、建设、交接和使用、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出台相关办法或方案;公安部门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探索符合实际和人性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弱化城乡差别,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实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新市民”能够真正享受城市化带来的红利。

(六)完善社区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慈善事业,使各方力量汇入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的有生力量,制定符合社区发展的政策法规,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更多公共服务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给予它们更多的机会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培育其公共服务的能力,切实提高协调社区资源、组织居民自治、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小区文明氛围。加强文化设施等服务阵地建设,重视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完善和配套休闲广场、活动中心,健全文娱活动室、小区书屋、文体活动场所等,借助各类平台如教育阵地、科普阵地、党组织网络等,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引导。

(八)强化政策支撑,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大对失地农民政策倾斜力度,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制定安置失地农民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地吸纳当地的失地农民就近就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安置社区居民自主创业,降低创业门槛,并给予配套的政策支持,真正实现“搬得来、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九)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规范的物业管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拓展物业管理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知识宣传,建立规范的物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业主和物业之间和谐的服务关系。

感谢你们对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关注,感谢致公党保山市委员会对民政和社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一定遵循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继续研究推进,把下一步的工作抓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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