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2-083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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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第0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工商联:

你提出的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建议的提案(011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体制健全体系加强综合管理

(一)加快推进现代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从严落实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职能,同时制定并向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发送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诚信建设、印章文件管理、信息公开、重大活动备案、法定代表人述职等十二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同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法治化和规范化,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规则,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功能,激发活力、提升功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二)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机制。充分巩固运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制定出台了《保山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施意见》,明确了综合监管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重点监管任务28项,提出4项推进落实保障措施,并将监管任务具体细化到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该意见的出台,为有序有效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形成信用体系。鼓励协会商会建立自律公约和内部激励惩戒机制,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对会员的信用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完善会员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协会商会与政府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行业自律和监管执法的良性互动。将行业协会商会注册登记、政府委托事项、信用承诺、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云南保山)网站公开。建立综合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对协会商会的信用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的协会商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的协会商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联合采取限制从事相关行业服务、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四)围绕关键点做好登记管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重点抽查工作,通过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有重点有步骤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逐步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

二、对照建议围绕短板强化业务提质

虽然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各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逐年规范,但是我们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体系建设亟需完善和加强。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方面。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等相关文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全国各地都有了相应开展,省民政厅和省内部分州市民政部门也进行开展,我市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等各方面原因,此项工作暂未开展。为解决好该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研究计划,采取对市本级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意向调查、进行评估流程设计、研究成立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完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评估经费等措施,切实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上日程,努力推动解决好行业协会需求。

(二)商协会类社会组织覆盖方面。市民政局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加强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系,依法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登记。近年来,已配合统战部门完成了保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保山市青年企业家商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按照自愿发起成立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各领域社会组织进行法人登记。同时,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强乡镇(街道)商会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统联发〔2022〕3号),认真指导县(市、区)民政局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县级工商联和民政部门已开展实质性对接并引导乡镇(街道)商会进行依法登记,切实加强新兴产业及业态的产业联合促进提升,扩大商协会的组织覆盖。

(三)引导打造商协会品牌文化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结合综合监管体制建设,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税收政策体系和票据管理制度,改进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市民政局将积极协调,推动商协会品牌文化建设,落实好涉及社会组织相关优惠政策。

(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方面。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征求2022年保山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显示,我市财政部门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编制调整及公开工作,目录的制定,将更好利于政府推动购买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架构更加清晰,更利于商协会参与公共服务项目。

(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办发〔2022〕3号),2016年8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市级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建带群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截至目前,保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有直属社会组织党支部6个,分别是保山市浙江商会、川渝商会、湖南商会、闽商经济发展促进会、电力行业协会和青年企业家商会党支部。其组织关系均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各党支部的日常学习教育等活动由保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与管理。近年来,保山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党建强、发展强”的理念,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化建设等10余项制度,积极寻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切入点,以党建促会建,有力推动党建与会建同频共振。强化政治引领,让党的声音在社会组织落地生根,通过抓日常学习、集中宣讲、教育培训等,广泛组织各社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强化提质增效,让党的建设在社会组织坚强有力,通过抓建章立制、日常管理、组织建设等,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用情服务,让党的温暖在社会组织凝聚人心,通过党建平台促进交流发展、建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促进指导、引导志愿公益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助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三、立足当前放眼长远促良性发展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产业中间组织建设,引导形成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服务收益一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行业协会商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智库等力量对纲要实施的监督作用。”这些都是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功能新的定位,在下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积极会同各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着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功能发挥进一步做好协调作用,助力好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夯实载体。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职能,积极引导健全组织培育机制,按照分级原则主动探索建设孵化培育平台,进一步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建设上下功夫。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努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奖励扶持和公益创投等机制落实落地,通过培训交流、典型示范、项目指导等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资源动员能力、专业服务能力等,为社会组织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畅通渠道,

(二)建立健全参与机制营造环境。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强化正确行为导向提升质量。加强党建引领机制建设,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行动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政社互动平台与合作机制建设,使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各项社会工作中,既合理分工、各取所长,又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推广,做好整理与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协调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与综合监管的方式方法、行为标准等,在服务管理过程中为社会组织注入更多的生机和活力,推动社会组织独立健康的落实好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四)协调各方强化资金保障提升效能。努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清单”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等,科学合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基金,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结合保山实际,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努力推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提升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助力社会组织在项目服务中发展壮大。

衷心感谢您对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营商环境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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