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17_E/2015-11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 | 发布日期 | 2015-11-26 |
文号 | 保民政复〔2015〕28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筹备成立保山市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现予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成立保山市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学技术协会。请以协会筹备组的名义,在我局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二、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经核准的社团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保山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