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mzhenj-17_E/2023-04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保山市民政局将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开展2022年年度检查。请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指导)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初审后报送保山市民政局。8月1日起网上填报通道将关闭。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保山市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2022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保山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