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1-0926026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要政策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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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直达资金监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直达资金的各项政策文件,准确把握中央对直达资金监管的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政策早日落地见效。

一是建章立制,打牢监管基础。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从监督内容、职责分工、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的对象范围、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直达资金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加强动态跟踪监测,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六个严禁”等负面清单,切实杜绝截留挪用、违规支付等问题,协调各方积极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是夯基垒石,提升监管水平。召开全省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推进会议,16个州市、3个省直管县分别就直达资金的下达、支出、监管等情况进行汇报交流,研究讨论如何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等问题,对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作进一步安排布置。切实增强做好直达资金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明确直达资金监督的具体要求,为确保直达资金迅速见效,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严抓落实,加强常态监督。建立月报制度,从2020年8月—2021年1月,要求各州市财政部门每月底上报上月直达资金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梳理发现问题,认真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有效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结合直达资金下达、支出等情况,分阶段对各州市直达资金到达项目情况、资金实际支出进度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重点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批复的具体项目,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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