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131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为高效统筹疫情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继2020年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再次实施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按规定,我市属非中高风险地区,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房租。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计减免房租2719.32万元,惠及2486租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702.66万元,惠及515租户;国有企业减免房租2016.66万元,惠及1971租户。
本次推行的房租减免政策,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中央审时度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履行好减租政策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发挥积极的政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