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5-3-/2021-121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成效 发布日期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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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直达资金1-7月工作情况

保山市直达资金1-7月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进展

(一)直达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7月底,保山市全市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金额467,153.28万元,其中:中央安排直达资金431,844.27万元,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5,309.01万元。市级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金额394,310.07万元(含分配腾冲市部分直达资金),其中:中央安排直达资金363,732.94万元,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0,577.13万元,截止目前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达98.5%,省级配套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达99.5%,总分配进度达98.6%。县级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金额452,825.32万元(含腾冲市),其中,中央安排直达资金417,674.49万元,省级配套直达资金35,150.83万元,截止目前县级收到的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达99.0%,省级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达95.6%,总分配进度达98.7%。

(二)参照直达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7月底,全市共收到参照直达资金指标金额13,941.98万元,各级分配进度均达100%。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准确把握直达资金工作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关注函(三)》,针对我市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中以及监控管理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强化后续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要不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对直达资金监控预警信息实行“一日一通报、一日一清零”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我市直达资金数据质量。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直达资金管理、监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力量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及管理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认真抓好做细做实直达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应下尽下、应录尽录”,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流向明确,同时,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科目、用途支付资金,并及时在监控系统挂接支付数据,及时导入惠企利民发放明细,依托执行系统与监控系统双系统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执行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

(三)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下达分配使用及管理规定,严格监控资金流向,让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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