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559981D-/2020-030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国有企业招聘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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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多措并举防疫情稳运行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促进市属企业平稳运营,市国资委研究提出8项举措。一是统筹处理好防疫情与稳运行的关系。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积极应对运营压力、资金压力、防风险压力,全力以赴抓好防疫情、稳运行、防风险、保民生等各项重点工作,力求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二是严格落实上级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政策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执行省优惠政策。对减免的电费、房租等收入,市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时给予企业视同利润处理。三是抢抓机遇谋项目上项目。抓住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机遇,研透国家政策,做实项目前期,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大力谋划实施一批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着力实施好市人民医院的迁建、第二人民医院的新建以及中心城市道路等续建项目建设。四是强化运行研判和预警分析。坚持季度运行分析制度,建立健全月度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清欠、清偿任务,杜绝新增欠款、新增拖欠。市国资委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账及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纳入2020年市属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对漏报、瞒报以及未能完成年度任务的企业给予扣分。六是科学加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市属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稳运行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根据疫情对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作为非经营性因素予以适当考虑、调整。七是灵活放宽企业审批要求。各企业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市国资委允许待疫情解除后按相关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并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视同利润处理。继续将国企债务风险防控纳入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并加大其考核分值比重。八是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和协调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帮助企业抓好在向上资金争取、项目审批、债务统筹工作,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用工、原材料、日常防疫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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