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421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文号 | 保建行复﹝2023﹞11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五水厂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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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上报第五水厂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保浚水呈〔2023〕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五水厂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23〕2号)批复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第五水厂新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第五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净水规模4万立方米/天自来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4942.69平方米。包含新建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储泥池、脱水机房、自用加压水泵房、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机修间、综合楼及门卫室各一座。
(二)管网工程。新建DN800原水管道563米。新建DN600-DN1000供水管道3018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二、厂址及水源水质
(一)厂址。同意该项目新建水厂一座,具体位置位于汉庄镇彭海水库东侧空地,东临公墓道路,西临彭海水库大坝,南临小三坝村组道路,北临朝阳山公墓道路,总占地29.05亩。
(二)水源水质。同意该项目水源选择方案,供水水质需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
(三)净水工艺。同意该项目采用“(投加絮凝剂)→机械混合池→栅条(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投加消毒剂)清水池”净水工艺流程。
(四)消毒工艺。同意该项目采用电解制备次氯酸钠消毒。
(五)污泥处理流程。同意该项目采用“排泥池→污泥浓缩→离心脱水→污泥堆放及外运”污泥处理流程。
三、工程设计
(一)原水管道工程。该项目新建DN800原水管道563米。
(二)净水厂工程。该项目新建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自用加压水泵房、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机修间、综合楼及门卫室各一座;该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度。同意该工程总平面设计,同意其他单体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和主要材料等设计。
(三)配水管网工程。该项目建设DN600-DN1000供水管网约30180米。采用开槽埋管施工时管径大不于DN400的给水管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PE)复合管,管径大于DN400的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过路、顶管施工等时采用钢管。
(四)其他设计。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环境保护措施、安全生产与卫生、节能等设计。相关设计按照国家规范及根据专家评审修改意见完善后的初步设计要求执行。
四、投资概算及建设工期
(一)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同意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3331.73万元。其中建安费2414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73.18万元,预备费2257.68万元,贷款利息1058.45万元,征地费1713.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9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多渠道融资。
(二)建设工期。2023年—2025年。
五、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由咨询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组严格把关,实行责任终身制。
(二)招标。该项工程必须按工程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该项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四)工程预备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五)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实施政府监督。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